大正藏第 24 册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  No. 1459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  尊者毗舍佉造  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  创明受近圆事及苾刍等要行轨式  开阐于调伏,  善闲调伏义;  正住调伏中,  能舍非调伏。  敬礼如是师,  法及于圣众;  我今随所解,  略摄毗奈耶。  懒惰少慧者,  于广文生怖;  虽勤亦不乐,  入斯调伏海。  欲令彼趣入,  不起大疲劳;  结颂作阶梯,  胜人见津路。  可赞财圆满,  能生胜梵宫;  三摩地涅槃,  并由于戒得。  离斯毗奈耶,  众事不能净;  还如极浣衣,  弗濯于清水。  犹如月轮缺,  夜分靡光辉;  于佛教出家,  尸罗亏亦尔。  是故舍懈怠,  当乐戒庄严;  欲了作不作,  当勤闻律教。  苾刍应作意,  求解毗奈耶;  要由先自明,  后当行教授。  能于四众中,  得殷重恭敬;  过未现诸佛,  内藏此人持。  勤求正法中,  及有情利益;  自防于戒蕴,  善护勿令亏。  他人若有犯,  悉皆来请问;  于决了义中,  获得于善巧。  怨处能降伏,  知法与法俱;  常不被他轻,  大众中无畏。  若所在方隅,  有明律教者;  佛言我无虑,  由彼发光辉。  牟尼如是说,  律德不思议;  由此应勤求,  受持于律藏。  苾刍满十夏,  自善护律仪;  于法式明了,  授出家圆具。  戒经及广释,  文义皆精善;  为他作依止,  于彼能教授。  非唯少解义,  浅识事多疑;  要剖析分明,  大师语无乱。  于戒本广释,  若不能解了;  愚痴六十年,  终须仗他住。  当依老者住,  若无依少年;  师少不应礼,  余皆如小作。  凡欲出家者,  随情诣一师;  问难事若无,  须时应摄受。  若作五无间,  及是贼住人,  变化非人形,  外道聋哑类,  若是扇侘等,  及污苾刍尼;  犹如碱卤田,  不生于戒种。  若犯边罪人,  负债兼有病,  现是王臣将,  大贼及是奴,  生处贱阙支,  十指相黏着,  手足皆挛跛,  曲脊鼻匾㔸,  被女担所伤,  及长粗小脑,  并过分龋齿,  瞷眼不分明,  眼大小黄泡,  及以红赤类;  如斯不端正,  皆不许出家。  略说可遮事,  要唯有三种:  谓色形氏族,  由斯污僧众。  色谓赤发等;  形谓恶首面,  又驴等耳头,  及无于耳发,  象马猕猴状,  及鼻唯一目,  无目牛马齿,  或复齿全无;  族谓旃荼罗,  竹师除粪等,  及拐行等类,  斯皆律所遮。  若有净信者,  所说过皆无;  遍身应审观,  问知无障法。  摄取经八日,  存意好瞻相;  若先观察者,  无劳经一日。  先授与三归,  次与五学处,  应着鲜白衣,  立在于僧前。  僧伽既许可,  当依出家法,  先请轨范师,  次授十学处。  既受求寂法,  一切众俗侣,  于彼应赞礼,  由离俗缠故。  破惑众翳除,  着大仙衣故;  为此光晖盛,  犹如日初出。  如三十三天,  圆生枯叶落;  彼受近圆戒,  众罪悉消除。  在中方满十,  苾刍减不许;  边方受具者,  齐五过随意。  东境奔荼跋达那,  此界有树号娑罗;  北山名曰嗢尸罗,  寺名答摩娑畔那;  西界村名窣吐奴;  南边城号摄伐罗;  佛说此内是中方,  于斯界外名边国。  苾刍戒清净,  堪授他近圆;  非是螺贝鸣,  腐烂空中树。  秉法者知律,  余四九清净;  受具可称赞,  诸天应敬礼。  众满界内同,  清净者秉法,  无障羯磨善,  谓近圆五因。  如毗婆沙说,  十种得近圆;  世尊一切智,  是名自觉受。  憍陈如上首,  得定道五人;  贤部诸净心,  彼悉从归得。  法与由使得,  善来成苾刍;  大姓迦摄波,  无由敬师得。  童子邬陀夷,  善能为问答;  称可大师意,  佛言成近圆。  中国满十人;  边方数充五,  或复过于此,  秉须知法人。  又因乔答弥,  大世主请佛;  为说八敬法,  斯名得近圆。  除八余若受,  皆白四羯磨;  依前之所说,  受具并皆听。  才受近圆已,  应告五时差;  冬春雨终长,  量影依人数。  冬四九月半,  乃至正月半;  春四从正半,  乃至五月半;  雨一从五半,  乃至六月半;  终时唯日夜,  六月十六日;  十七旦长时,  乃至九月半;  三月少一日,  此谓五时差。  终时进近圆,  同夏中最小;  长时旦若受,  同夏则为尊。  受具从苾刍,  半月请教授;  近苾刍夏坐,  随意二众中。  不骂于苾刍,  不诘其破戒;  若犯僧残罪,  两众行半月。  尼具虽百年,  苾刍新受戒,  殷勤应致礼,  是名八敬法。  女作男子状,  丈夫为女形,  俗人及黄门,  不应作亲教。  贼及形残等,  虽是善应遮;  授彼近圆时,  众僧皆获罪。  不乐非圆具,  及不了生年;  形貌善观瞻,  睹相猜其岁。  不满二十年,  授与圆具戒;  明智计令满,  应数胎闰月。  如其数胎等,  不满二十年,  应置求寂中,  此非成受具。  或经一二岁,  方忆知年减;  足前年若满,  斯名善近圆。  若人闻白竟,  其耳忽然聋;  此亦名善受,  佛许开无过。  正受近圆时,  男形转为女;  此名为受具,  应置在尼中。  若邬波驮耶,  闻白已形变;  此不名受具,  秉法者无愆。  受戒人在地,  秉法者居空;  二界体既殊,  不名为受具。  轮王养太子,  宗胤得兴隆;  护求寂亦然,  令圣教增长。  如师遣求寂,  有事登高树;  坠堕伤支体,  由斯圣教遮。  是故佛教中,  出家悲作本;  虽七岁亦听,  要解驱乌事。  若出家受具,  无钵便不许;  仙器终须有,  斯为乞食因。  如上座近喜,  求寂饥无钵;  临至于食时,  从他求食器。  借他衣钵等,  与出家受具;  勿如梵志法,  是世尊听许。  若人未受具,  不先说四依;  闻此苦难行,  梵志便归俗。  若秉一羯磨,  一界四人受;  此是僧为僧,  不名为受法。  若二若三人,  同时受圆具;  颜状虽差别,  斯无长幼殊。  随坐而受利,  不应更互礼;  若遣知事时,  随他差即作。  为余放逸者,  作怖等羯磨;  呵已正驱出,  令生厌离心。  若解三藏教,  及有大名称;  能生广大福,  驱遣不应为。  由此邪群鹿,  怖于师子儿;  能生俗净心,  如大师住世。  此住有光显,  犹若大牛王;  于彼行呵责,  能亏于佛教。  四重秽行显,  邪执守愚心;  作所不应为,  世俗咸讥议。  污家生斗诤,  如是破戒人,  大众共鸣稚,  齐心急驱摈。  抱柱即宜截,  门框亦复斩;  劝化应修理,  或可用僧祇。  调弄苾刍像,  由此不应留;  殷勤共驱逐,  不应生斗诤。  已说如死尸,  全无共住义;  众僧共驱摈,  除斯垢秽人。  尼不应为礼,  但可致虔恭;  近事不交言,  乞食时应与。  触妒病生半,  名五半宅家;  为诸不了者,  略言其相状。  若他来抱身,  心贪起淫欲;  智者应当识,  是持抱黄门。  妒谓已男势,  见他交会兴;  病谓因病堕,  或由刀等害。  生者谓生来,  二根皆不现;  半月男半女,  名半等黄门。  若于淫欲法,  不能为扇荼;  二根若俱有,  名二形应识。  邪恶见染心,  应知是邪外;  就彼受其法,  斯名趣外人。  或时自剃发,  窃法着法衣;  妄作苾刍解,  皆名为贼住。  四重及恶见,  身污苾刍尼;  饮酒毁三尊,  是谓求寂过。  十事若有犯,  斯人即须摈;  若舍随所应,  出其治罚罪。  若不犯边罪,  如法舍学处;  还俗复重来,  苾刍欢为受。  无乱心舍戒,  了知人现前;  我舍汝应知,  此名真舍学。  受讫即应说,  四波罗市迦;  智者先告知,  勿令行恶事。  由心不覆藏,  于一人发露;  于边罪极厌,  斯名授学人。  次明杂行法,  是出家要仪;  展转可相教,  勿令尊法灭。  天时将欲晓,  起必在师前;  可嚼净齿木,  应先礼尊像。  次可到师边,  安置于坐物;  巾水土齿木,  寒温须适时。  有时应早起,  详审就师边;  敬重按摩身,  能生殊胜福。  或于初后夜,  师处问疑情;  师当遣安坐,  随疑决三藏。  平明问安等,  礼拜生恭敬;  由彼多恩益,  能亲教是非。  常作难遭想,  于彼起殷心;  善洒扫房中,  行处令清净。  作坛应供养,  香花随有设;  日日敬三宝,  斯为四谛因。  或时礼香殿,  右绕窣睹波;  相近有尊年,  随情行礼拜。  为求坚固体,  役使不牢身;  励己劝他人,  勿随愚堕意。  随时供养已,  读诵后安心;  不但着袈裟,  情喜将为足。  十四十五日,  须知长净时;  和合众应为,  若乖便自作。  宜应自察己,  有过求清净;  乃至小罪中,  常生大怖想。  或可往僧厨,  看其所营办;  希逢妙果食,  察已告尊知。  侍养恒勤敬,  洗钵等皆为;  于尊虽普行,  师知量应受。  不于破戒者,  解劳及礼敬;  受用皆无分,  如烧死尸木。  求寂尚不礼,  有戒之俗人;  何况大苾刍,  礼俗贪淫者。  苾刍得后果,  若小不礼拜;  况余生死内,  旋回痴硬心。  说无学为主,  学人如父财;  勤定读诵人,  随许诚无过。  自余懈怠类,  名为负债财;  破戒者全遮,  受用住处等。  信心营寺宇,  唯安戒行人;  犯重不羞惭,  投足元不许。  若近于厕处,  勿作诸谈说;  读诵浣染等,  斯皆不许为。  小便大便室,  入时须作声;  一二指别处,  大师如是说。  大小便风气,  徐出勿为声;  势至莫强持,  圊中不应语。  若筹及土块,  先持拭下边;  次以二三土,  多水洗令净。  左手以七土,  说此名为净;  两手后用七,  斯皆别别安。  更有一聚土,  将用洗君持;  洗臂腨及足,  此名为外净。  事因舍利子,  异斯招恶作;  两手好用心,  洗令极清净。  意在除臭气,  令身得清净;  如不依此法,  百土欲何为?  不合礼三尊,  亦不受他礼;  余皆不应作,  世尊亲自遮。  若不嚼齿木,  及以食荤辛;  其事并同前,  广如律中说。  若不问二师,  得为其五事:  大小便饮水,  并嚼净齿木,  及于同界中,  四十九寻内,  随情礼制底,  自余皆白师。  谓洗手足等,  辄行势分外;  食啖咸须白,  总别在当时。  礼一拜低头,  合掌当陈告;  白邬波驮耶,  我洗手餐食。  自余但有事,  准此白应为;  若不咨启时,  一一皆招罪。  食时宜用心,  授受须依法;  持衣分别等,  无令事有亏。  乃至十夏来,  不得离依止;  五岁明闲律,  随意许游方。  然于所到处,  还须觅依止;  若无依止者,  不消衣食利。   初部四他胜法   不净行学处  佛说三种罪,  无余不可治;  有余众所除,  余皆别人悔。  四波罗市迦,  极重当恭敬;  若犯一一法,  便成坏苾刍。  从初十二年,  皎如秋水净;  此时无有疱,  十三年过生。  苏阵那为子,  于故二行淫;  及兰若苾刍,  猕猴处犯过。  佛说于学处,  欲令贪等除;  耽淫罪业中,  云何汝当作?  见十种大益,  利乐于多人;  广制众式叉,  如来大悲故。  于三疮门内,  由贪故求入;  波罗市迦蛇,  被螫难治疗。  他逼共行非,  具戒者耽着;  于此情生染,  应知犯他胜。  于烂坏疮门,  或于极小境;  或生支不起,  此并得粗愆。  宁以己生支,  置于毒蛇口;  不安女根内,  苦报受无穷。  若遭黑蛇毒,  唯只一身亡;  若破重禁时,  永劫受辛苦。  行淫相多种,  犯具八支成;  随缘事不同,  智者应详察。  苾刍堪行处,  彼此根无损;  方便入过限,  受乐二心全。  初二方便罪,  吐罗各二殊;  轻重事不同,  皆如广文说。  问因虽答二,  准问以酬言;  如非初二因,  应知非彼摄。   不与取学处  但尼迦苾刍,  自为而作屋;  辄取王家木,  由斯作犯因。  他物作盗心,  移离于本处;  若作属己想,  五磨洒成边。  过五咸同犯,  磨洒准当时;  发意得责心,  触物吐罗罪。  平坦纯色地,  拽去但粗罪;  若剥裂异色,  越过得无余。  若瞋心坏弶,  网等获吐罗;  为福放有情,  便得恶作罪。  竞地有二种,  断处或王家;  他两处得胜,  苾刍获粗罪。  两处胜于他,  彼人方便舍;  波罗市迦火,  烧此苾刍身。  咒术取他财,  末尼等诸物;  苾刍目遥见,  便得根本罪。  为己苗成就,  于他不欲成;  乏水堰田畦,  恐损便决却。  自苗得成实,  他苗实损坏;  应知据子实,  得重或时轻。  要心远众罪,  能益诸有情;  如何作苾刍,  反盗他财物?  被贼偷弟子,  金等夺取时;  不开悟贼徒,  随事招轻重。  为贼说法乞,  半价或全还;  将贼付官人,  便获吐罗罪。  苾刍盗求寂,  慜心为弟子;  将去得吐罗,  破僧罪流类。  至王税界分,  关津合与财;  自负或他持,  盗心行异路。  盗将便得罪,  彼物可称量;  价满五磨洒,  罪必成他胜。  至彼税官处,  云为佛法僧、  或云为父母,  广赞其功德。  听开药直衣,  好物常须畜;  作净过税处,  此非应税限。  布缕宜须截,  或时用泥污;  世尊教作净,  税处可持行。  若借他衣等,  由贪作己财;  若后不还他,  便得吐罗罪。  若上于船上,  所有钵等物;  二人相授与,  谨捉好存心。  汝捉我今舍,  告知彼损坏;  准望其价直,  此必定须还。  他不请而食,  食得恶作罪;  苾刍既如此,  余众同斯说。  或时王贼与,  或是委寄人;  无别物主心,  彼与宜应受。  他财他见施,  知非是大人;  知时不应取,  不知无有过。  若见卑下与,  应可善思量;  于彼取非宜,  由尊不许故。  知事人余人,  将僧伽等物;  与贫病应受,  用已镇思还。  若身死无过,  有命可随缘;  励力须乞求,  应还得财处。  牛羊等重物,  受用村田等;  僧伽有随教,  别人遮不听。  住处与园田,  及卧具等物;  以理常守护,  令其施福增。  此处僧重物,  不应质与他;  不分不合卖,  是律决定说。  于寺高处立,  呼召得闻声;  当于如是处,  安置净人宅。  执作事业时,  与衣食饶益;  若病不能作,  佛遣亦供看。  打拷及髡割,  与圣教相违;  缚害恼群生,  圣贤皆远离。  为福舍田地,  作分数应取;  受用时无过,  斯成古王法。  一切评论处,  佛遣不须言;  苾刍及求寂,  于斯勿措口。  从他正见得,  持与邪见人,  及与破戒人,  名虚堕信施。  受他饮食时,  量腹而应取;  长多名堕施,  净戒者应知。  父母及病人,  为取非成过;  如将与余者,  终须告主知。  于行处等见,  刀子及针等;  应与捡挍人,  问状方还主。  彼物告众已,  众中三日停;  如无认识者,  任充常住用。  以己事换他,  或可为福故;  苾刍受雇作,  此事佛不听。  亲友及己想,  多少随时用;  非盗便无过,  或可语他知。  亲知有三种,  上中下应识;  纯直可相知,  轻浮勿亲友。  于三种相知,  上可该中下;  处中中及下,  下者下应知。  问病方教化,  应为求医药;  是可委寄者,  勿同尼乞油。   断人命学处  苾刍厌不净,  求鹿杖自杀;  为福贪钵等,  由斯大圣遮。  故心非误杀,  自作或使他;  劝赞人死时,  便招他胜罪。  若说杀方便,  见他作随喜,  放火烧林野,  或斩生支节,  若食于人肉,  斯皆得吐罗。  病及看病人,  若愚教法式;  应可问医人,  或余若耆叟;  方授病者药,  异此得轻愆。  若供给病者,  如病状应畜;  余物亦可持,  清净随哀慜。  世尊遣大众,  咸看于病人;  或可依次看,  诸事皆随顺。  不礼于病者,  病亦不礼他;  更互好心看,  并安于坐物。  不于病者前,  赞说死是胜;  病苦闻斯已,  由此乐身亡。  汝能行布施,  护戒无亏失;  深信于三宝,  当趣涅槃宫。  若汝身亡过,  天宫定不遥;  涅槃如掌中,  莫忧形命尽。  苾刍作是言,  便得越法罪;  应云久存寿,  此疾可蠲除。  寿存如法住,  善人应久留;  念念能增长,  广大福德聚。  于有病恼者,  解医宜教示;  善识于时处,  与药勿随宜。  故劝他人死,  不论心善恶;  自杀及卖人,  并获吐罗罪。  钵等生贪意,  起愿令他死;  如彼旃荼罗,  斯人得恶作。  纵笑不应为,  以指相击攊;  往时十七众,  由此一人亡。  制底等作业,  无俗人相助;  重担不擎举,  缘斯杀匠人。  若砖等坼裂,  授他须告知;  不应竟日为,  犹如客作者。  苾刍监作时,  随处当劝化;  宜给晨朝食,  欲使解疲劳。  若是知事人,  贼来听闹乱;  不得故心掷,  石等损众生。  可于十肘外,  抛掷木石等;  谨念于戒学,  勿使损悲心。  监知住处人,  众中老应问;  若夜中说法,  牢防护门等。  寺舍勤防盗,  关钥应观察;  说五种闭门,  为护于住处。  上下二门枢,  关扂锁重锁;  随其现前有,  当直者应为。  但安一二等,  准次须陪直;  如其总不着,  计失尽须还。  苾刍在路行,  同伴染时病;  当如父母想,  敬教可持将。  父老不能行,  恐畏午时到;  子推因致死,  此事不应为。   说上人法学处  俭年诸苾刍,  实无胜上德;  更互虚相赞,  活命佛因遮。  不得言我得,  殊胜增上证;  除于增上慢,  斯便得边罪。  自无上人法,  不能得诸定;  言得圣道分,  将成大涅槃。  言得增上证,  并获于四果;  智谓苦等竟,  见谓见真谛。  说静定四种,  乐独静住故;  此等事我知,  我见诸天等。  我见天龙等,  我共彼言谈;  彼亦共我言,  说时犯边罪。  我闻诸天声,  彼来亲事我;  或药叉等类,  如此悉成边。  若见粪扫鬼,  此但得吐罗;  为是鬼中卑,  是故非边罪。  说得果通智,  脓坏无常想;  自将边罪剑,  不乐强伤身。  说有苾刍见,  谤苏毕舍遮;  意许是自身,  说时但恶作。  说战胜天雨,  生男闻象声;  审观方告知,  异此便粗罪。◎   ◎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  故泄精学处  若离三疮门,  于自他身分;  故泄其不净,  此必犯僧残。  泄谓在身中,  精移其本处;  创乐便成犯,  不要待精流。  其精欲动时,  摄心居本处;  此时无重过,  但许得轻愆。  如其移本处,  流精尚在身;  故泄出身中,  唯招吐罗罪。  精有五种异,  谓薄稠并赤、  黄色及青色,  最后转轮王。  青轮王长子,  余子并皆黄;  赤色诸大臣,  稠精谓根熟。  根未成女伤,  斯等名为薄;  如前精若泄,  皆并得僧残。  墙瓶等穴处,  故触泄其精;  吐罗罪所伤,  过于大石打。  虽动而不泄,  染心量己根,  于空舞动摇,  或由捉搦泄,  逆风逆流持,  并得吐罗罪;  若顺风流者,  得恶作应知。  若以染污意,  故视己生支;  染心无利益,  常当念除舍。  浴室中摩触,  行路髀相揩;  忽然精自流,  及梦皆无罪。  如是广宣说,  苾刍并众教;  若是求寂等,  悉皆招恶作。  初二部罪因,  各有其轻重;  初重大众悔,  轻便对四人。  二因重四人,  轻便一人悔;  众教要僧伽,  余罪一人得。  不许对犯人,  同罪而发露;  无容垢除垢,  可得令清洁。  从犯众教罪,  若有覆藏心;  还与尔许时,  令行遍住法。  应观心至诚,  于众深恭敬;  当与遍住法,  异此不应为。  若行遍住法,  更被烦恼害;  由彼愚痴盛,  或时重作罪。  此应更与法,  令行本遍住;  如是乃至三,  依律教还与。  此成可愍处,  知由烦恼生;  如若起大惭,  或可情谦下。  虽如是调伏,  于恶不能改;  此作留缰弃,  乃至厌心生。  若生厌离心,  了知其意乐;  意喜宜应授,  僧伽应济出。  意喜水洗濯,  令余垢清净;  此中应出罪,  满二十僧伽。  唯僧伽为主,  僧伽知意乐;  僧伽与其教,  秉法者应行。  众中为羯磨,  处众教其益;  由僧伽教出,  故名为众教。  发露已命终,  或于遍住位;  虽言未出罪,  当生善趣中。  由斯可哀念,  怀悲勿弃舍;  无令自业打,  恶趣苦缠身。  若遍持三藏,  极愧众中尊;  大福德六人,  对一便除罪。  须有至诚心,  殷重无欺诳;  一悔不重犯,  斯名应法人。  除咽已下毛,  及为下灌法;  除病缘而作,  吐罗罪割身。   触女学处  从足至于首,  染心触女人;  无衣便众教,  有隔吐罗罪。  若故意推牵,  从象车等处;  有隔无隔触,  受乐罪同前。  女人来触时,  苾刍生染着;  此则如前说,  牵推隔等同。  本作行淫意,  触着女人身;  便得吐罗罪,  是他胜因故。  此据堪行淫,  余获吐罗罪;  小男黄门等,  傍生皆恶作。   鄙恶语学处  苾刍粗恶语,  全非离欲人;  对女作淫言,  此亦由僧救。  汝身极软滑,  可爱三疮门;  或言非是好,  或道丑形势。  持此物与我,  汝夫是福人;  云何与汝合,  令我受乐味。  言时道叶婆,  便犯众教罪;  叶婆若不说,  但得于吐罗。  若女来求时,  不道粗恶语;  同前理应识,  粗即是淫言。  此中粗恶言,  谓是交会语;  随方无定说,  约处以论愆。  癫狂与心乱,  吃及初犯人;  及以痛恼缠,  斯皆非犯类。   索供养学处  于自身赞叹,  方便说功德;  淫言对女前,  众教刀便割。  殊胜者谓最,  姊妹爱念言;  供养谓供奉,  解时便得罪。  所言尸罗具,  与戒蕴相应;  应知善法者,  定蕴相应故。  与慧蕴相应,  说名为净行;  两两相交会,  可是行淫欲。  苾刍染污心,  假令道一句;  女人若解语,  此亦犯僧残。  若有女人说,  非理淫欲言;  云汝清净人,  我今兴供养。  汝如斯具戒,  常有于善法;  殊胜应供者,  浊劫实难逢。  彼若如是说,  苾刍顺答言;  内有染污心,  便成众教罪。  女人供养者,  得无量果报;  不言淫欲事,  此得吐罗罪。  如是淫欲法,  苾刍说如前;  不道我如前,  亦得吐罗罪。  女人如是说,  除于淫欲字;  不言汝如斯,  吐罗亦如是。  或语无知者,  或除淫恶作;  若不说我言,  女说时同此。  一切染污言,  苾刍皆得罪;  此中染污者,  谓是染着心。  此据堪行欲,  翻此得吐罗;  丈夫扇侘等,  傍生唯恶作。   媒嫁学处  自作若使人,  令女男和合;  持彼僧残剑,  斩伤于自身。  水授财娉等,  略有七种妇;  私通有十数,  此相今当说。  七妇谓水授,  财娉王旗得,  自乐衣食住,  共活及须臾。  以水授彼故,  随事立其名;  若以财取妇,  是谓为财得;  大贼强打取,  说此作王旗;  自许作他妻,  是名自乐住;  为衣食故来,  是名衣食住;  二人财共有,  同为活命缘,  作如是结契,  是名为共活;  暂时非久居,  名曰须臾妇。  七妇若分离,  事有七种别:  初离久生诤,  折草为三种,  或复掷三瓦,  言汝非我妻,  准法而遣出,  或高声唱令。  如是初三妇,  分离令偶合;  一二三如次,  突色讫里多。  四五六如次,  一二三吐罗;  和彼第七时,  便得僧残罪。  此中私通者,  夫死或他行;  此若母护时,  说名为母护。  如是父王父,  王母余亲护;  此中所说亲,  谓是父母族。  父及夫并亡,  此名兄弟护;  若有姊妹者,  姊妹护应知。  婆罗门刹利,  是名为种护;  婆雌俱雌也,  斯则为宗护。  王法护应知,  有禁具法住;  如斯十种护,  差别谓私通。  前所说私通,  及末后四妇;  于斯若偶合,  必定得僧残。  此男何不婚?  此女何不嫁?  苾刍如是语,  即便招恶作。   造小房学处  自为作小房,  秉法观无过;  量等便无犯,  异此得僧残。  于此小房处,  堪作四威仪;  行住坐卧时,  受用令安乐。  长唯许十二,  谓善逝张手;  广唯七张手,  是房量应知。  准佛一张手,  当中人三倍;  合有一肘半,  是正量非余。  据彼处中人,  计长十八肘;  广谓十肘半,  房量如是说。  不净有蛇蝎,  大小蜂蚁等;  有诤谓近道,  好树天王宅。  近河崖井等,  是谓无进趣;  如斯过若除,  合理房应作。  无指授为作,  无诤有势分;  苾刍不净处,  得罪谓吐罗。  一切过咸有,  定得于众教;  众过患悉除,  此舍皆无咎。  最初者或狂,  心乱病苦逼;  设造房无犯,  此是大开缘。   造大寺学处  有主毗诃罗,  本无其量数;  此中言大者,  谓量及珍财。   无根谤学处并假根事  说无根他胜,  欲坏彼净行,  及陈像似事,  此二今当说。  时有莲花色,  净信苾刍尼,  因事往池边,  来礼实力子。  去此处不远,  友地二相随,  取水往池边,  见两鹿交会。  既见是事已,  友地更相告,  苾刍苾刍尼,  汝见行淫不?  告言我已见,  共说宿怨嫌;  像似事相谋,  欲坏实力子。  如是等缘起,  随说有差别;  诸智者应知,  斯成谤他罪。   破僧学处  屏谏及众谏,  乃至第三遮;  欲破一味僧,  便得众教罪。  遮时不作白,  说名为别谏;  告言汝具寿,  莫作不和合。  别谏劝不止,  应秉羯磨谏;  谓用白四法,  并诸助伴人。  和合谓一心,  建立二种破;  随顺破坏法,  十四种应知。  法说为非法,  非法说为法;  调伏说言非,  如是等应识。  评论非言诤,  犯诤及事诤;  此中四种诤,  觉慧者当知。  谓种种言说,  不和众异心;  缘此斗诤生,  说作评论诤。  若人因忿恼,  非法言相说;  由斯斗诤生,  故是非言诤。  有身及语心,  此三各一种;  或二二三种,  略言其六缘。  苾刍与女人,  不知同室宿;  未具至三夜,  此是身相应。  为女五六句,  与彼说法时;  非故心句增,  应知由语罪。  褒杀陀时问,  有过而覆藏;  此名为意罪,  应知得恶作。  有身及有心,  故意害生命;  不与取酒等,  此罪由二得。  五六句说已,  复故心增句;  此名心语二,  妄语亦同然。  故心兴杀害,  并言打彼身;  说名身语心,  造罪由三种。  云何善心中,  苾刍犯其罪?  谓于佛殿上,  除草不令生。  又如作好心,  为供养佛故;  结鬘便得罪,  布列许无愆。  不故违圣言,  及僧伽制令;  此说是无记,  由其无恶心。  故心违越者,  斯皆是不善;  翻此善应知,  谓是傍乘义。  如是无量种,  造作于罪过;  斗诤缘斯起,  谓犯诤应知。  如斯白等事,  说非是善等;  斗诤生諠娆,  是事诤应知。  欲作破僧伽,  无知招恶作;  别谏若不舍,  斯成恶作愆。  白不舍吐罗,  及说初羯磨;  如是说第二,  最后获僧教。   随助破僧学处  于此随转人,  罪恶苾刍众;  别谏等差别,  如是悉同前。   污家学处  若有污家者,  说污二种殊:  一名为杂居,  第二谓受用。  杂居与女人,  作戏掉举等;  受用谓同食,  及采花果类。  谓眼耳意识,  见等三应知;  别谏等差殊,  如前恶作等。   恶性违谏学处  如是恶语人,  获得众教罪;  善言不肯顺,  名恶语应知。  遍学他胜等,  说名为学处;  应受教诲言,  顺于清净法。  已说同法等,  随顺大师教;  别谏等不舍,  轻重等同前。  如斯十三事,  教因僧处得;  九初便得罪,  四由三谏生。   二不定法  略于众教罪,  已说少相应;  不定我当陈,  大师言二法。  苾刍邬陀夷,  与笈多亲密;  由斯事不定,  广制于僧伽。  一苾刍一女,  共坐于屏处;  为淫事或无,  名二不定法。  静谓无余人,  隐密事非一;  墙栅夜帘障,  榛丛为第五。  行住及坐卧,  苾刍依实言;  如净信者陈,  准事应治过。  若于行住等,  若不依实言;  应与求罪性,  白等如前作。  若得治罚法,  不出家近圆;  不共他经行,  及与依止等。  不应一席坐,  至死行治罚;  于罪不决断,  二不定名生。◎   ◎第三部舍堕法   畜长衣不分别学处  苾刍十日外,  畜衣不分别;  泥萨祇尘土,  坌污罪人身。  衣已缝刺染,  是名衣已成;  所言畜持衣,  谓摄为己有。  支伐罗成已,  未出羯耻那;  如是等应知,  此中为四句。  毛麻与落麻,  羯播死并绢;  高詀婆及纻,  是谓七种衣。  何谓分别财,  最小之量度;  纵横充一肘,  罪成泥萨祇。  应舍而不舍,  于罪不说悔;  复不为间隔,  堕罪不能除。  三中若作一,  或二非清净;  三事俱作已,  方名无过人。  于此罪未说,  或于钵袋等;  于后若得者,  皆同泥萨祇。  由有财可舍,  复为堕罪伤;  堕落恶趣故,  名波逸底迦。   离三衣宿学处  常共三衣俱,  无缘不别宿;  除众为作法,  异斯便得罪。  一二众多舍,  村外坑堑绕;  墙栅遍皆围,  有一多势分。  势分谓敝园,  及天庙处等;  或差别或一,  名别一势分。  一行相连故,  应知名一舍;  野人下贼等,  如一类同村。  二舍两行别,  如梵志野人;  置立于多门,  是谓众多舍。  此中势分者,  外周宽一寻;  或鸡飞堕处,  齐其舂处等。  宅铺店楼场,  及于外道屋;  船树车园所,  是一多势分。  兄弟不分别,  或复唯一人;  由是一宅故,  说为一势分。  如前说势分,  有多势分生;  由彼别别门,  应知门有共。  如是多宅处,  库等许同然;  诸势分应知,  皆一异差别。  外道若见别,  一异势分殊;  此势分不同,  谓安皮服等。  于乐人等宅,  诸事悉同前;  外安竿鼓等,  及以破竹处。  若树枝相交,  斯为一势分;  影及雨渧处,  于外有一寻。  人衣同势分,  于此着三衣;  苾刍随处眠,  斯皆无有罪。  于天祠等处,  大门同是一;  离衣此处宿,  不被罪中伤。  道行时势分,  齐四十九寻;  坐住卧离衣,  无过一寻内。   月望衣学处  虽得支伐罗,  于余有希望;  得齐于一月,  不分别无犯。  八半至正半,  一月是衣时;  于后谓非时,  于亲等希望。  深摩舍那处,  若有死人衣;  送殡往还衣,  他弃粪扫服。  粪扫兰若处,  弃路蚁虫穿;  及以破碎衣,  复有五种别。  火烧或水浸,  并乳母弃衣;  鼠啮及牛嚼,  应知又五种。  因言衣已竟,  随事释三衣;  次第辩应知,  广陈其作相。  新物及曾用,  是谓二种衣;  苾刍欲作时,  此法今当说。  若新僧伽胝,  两重应截作;  尼师但亦尔,  余衣并随意。  经四月服用,  若作僧伽胝;  此衣应四重,  余衣两重作。  若更增重叠,  欲摘令相离;  摘离者得持,  十日当分别。  大衣条不等,  九条等九阶;  后二十五条,  此各别当说。  三品两长半,  三品半三长;  末后三品衣,  曼荼罗四半。  此中三品者,  是大衣坛隔;  此衣量应说,  上衣三五肘。  下者四肘半,  二内名为中;  七条及五条,  量数皆相似。  又复说五条,  横四五竖二;  贫人难得利,  愍念故开听。  此据应量人,  说斯等肘量;  极长极短者,  衣量可随身。  上中下三衣,  叶量应须识;  狭两指宽四,  二内者名中。  减如斯肘量,  守持不应法。  凡是带毛衣,  不着入村内,  亦不往众内,  食礼窣睹波;  作施主物想,  如是应分别。  不截支伐罗,  不着入村内;  若违招恶作,  有难事随听。  恶骂无信人,  好斗难共住;  被摈将行者,  委寄不应为。  若委寄苾刍,  假令居海外;  亦得作亲友,  应分别长衣。  自国及他方,  知委寄者死;  于余苾刍处,  应为委寄人。  若分别衣时,  不近委寄者;  不对求寂等,  亦非亲委人。  若人请持物,  寄与彼苾刍;  若知彼身亡,  此衣当与众。  于诸衣缘边,  应可为墨点;  令衣无杂乱,  易识不劳心。  苾刍若命过,  可将其六物;  应赏看病者,  余外任僧分。  三衣当割截,  尼师但亦然;  十三资具衣,  略举其名目:  三衣并坐具,  泥婆珊二种,  僧脚崎有两,  拭面身巾二,  及以剃发衣,  并遮疮疥服;  十三药资具,  此并牒名持。  自余诸长衣,  各各应分别;  随所应而作,  苾刍须者持。  内无僧脚崎,  不披于上服;  爱护应受用,  余物亦皆然。  合染者应染,  应缝者可缝;  应持者可持,  作法应分别。  苾刍得新衣,  应为三坏色;  青赤石树皮,  冀除贪染意。  紫矿红蓝郁金香、  朱砂大青及红茜、  黄丹苏方八大色,  苾刍不应将染衣。  叠被高褶婆,  毛緂并毡褥;  及以轻薄物,  此不截应持。  除其有毛者,  彼皆帖叶持;  无令少欲人,  缝刺劳辛苦。  若五条覆身,  得营众作务;  七条于净处,  作业许无遮。  僧伽胝处众,  食及礼制底;  并入城隍等,  此处并应披。  叠被高褶婆,  褥及驼毛帔;  诸重叠衣服,  勿滤于虫水。  卧他毡席等,  衬无用七条;  可叠作四重,  夜中应警睡。  离衣宿余处,  他衣不割截;  假令非染服,  权守亦开听。  无病着一衣,  不许餐饮食:  无衣亦不浴,  有难在随听。  详心遣一人,  借得緂帔等;  均平应受用,  非唯借得人。  自己白色被,  昼卧染遮外;  受用僧祇物,  内外并须遮。  披緂毛向外,  游行不应着;  若怖于蚤虱,  坐卧在随开。  阿利耶你緂,  唯僧伽听畜;  由其出此国,  即以国为名。  僧伽有随教,  合用高褶婆;  自余诸杂緂,  别人皆得畜。  为牢于下服,  佛许系腰绦;  谓遍圆及方,  三种绦应识。  己卧具若新,  他物随好恶;  当须以衣衬,  不许赤身眠。  苾刍有衣服,  不应雇人浣;  若自使好人,  盆内徐徐濯。  不惜打伤衣,  复令染色脱;  速破便废事,  为此大师遮。  若有具尸罗,  好受用衣服;  令其施不断,  增长福恒流。  宽才一肘半,  长中有三肘;  是三衣袋量,  更增便不合。  苾刍得他衣,  旧打成光泽;  水洒令亏色,  方合出家仪。  孙陀利得衣,  好为难陀打;  由斯大师制,  恐生憍逸心。  宽唯自张手,  长可一肘半;  应将赤土染,  缀在僧伽胝。  应可将斯物,  帖在当肩头;  恐汗污大衣,  敬心应受用。  若近衣缘边,  微知将欲破;  应以线缝刺,  无令废守持。  死人身未亏,  勿取其衣服;  不合故伤损,  将为粪扫衣。  苾刍取尸服,  下至虫蚁伤;  七八日曝之,  浣染宜应用。  凡着尸衣人,  不用僧卧具;  乞时住门外,  不得入他家。  若其他命进,  报言尸处人;  必更请殷勤,  入舍并随坐。  若制底畔睇,  周圆离一寻;  不食于鱼肉,  亦不为舍住。  若是僧祇帔,  不染带𦶇持;  逝多林施衣,  由斯不听染。  若是僧伽物,  不犯泥萨祇;  别人衣有犯,  舍时应准式。   使非亲尼浣衣学处  为于衣上见,  有不净遗精;  由斯故起贪,  笈多因得子。  苾刍使非亲,  苾刍尼浣服;  若染及以打,  舍堕罪伤身。  若令尼浣等,  随一罪便伤;  非亲若有疑,  此招于恶作。  手掌若一打,  染汁一揉衣;  苾刍虽善心,  亦亏于学处。   取非亲尼衣学处  若非亲族尼,  苾刍取衣服;  为无怜愍故,  得时招舍堕。  不与亦不取,  换易便无过;  买时依价直,  或可任其情。  苾刍尼有财,  决意持相施;  或听微妙语,  欢情奉法师;  或时见近圆,  持物来相助;  被贼夺时施,  为受皆无犯。   从非亲居士妇乞衣学处  于非亲俗人,  或于俗人妇;  苾刍衣现有,  从乞遂招愆。  乞下衣及线,  便得胜上服;  觅少得全衣,  受取时无过。   过量乞衣学处  苾刍衣失夺,  有人多施衣;  但取上下衣,  不应过量受。  上衣肘十一,  下长至七肘;  此据俗人衣,  名为上下服。  大衣三五肘,  两重为上服;  二五肘下衣,  谓圣教上下。  从彼乞衣时,  若得盈长物;  宜应还本主,  更施受随听。   非亲居士妇共办衣学处  若俗人夫妇,  欲为办衣价;  苾刍从彼觅,  若得罪便伤。  非亲如上说,  若得七种衣;  衣体是坚牢,  说名为净物。  从他乞衣直,  或五乃至十;  迦利沙波拏,  色量如前说。  若求此等衣,  乞时招恶作;  若得泥萨祇,  得多便不犯。  苾刍若无衣,  容仪不端正;  由斯世尊教,  制遣着三衣。   非亲居士妇各办衣学处  衣事并如前,  别与衣价异;  当观缘起处,  有罪及无罪。   王臣送衣价学处  若是灌顶王,  及婆罗门等;  大臣并将帅,  令持衣价来。  见使送衣直,  告言非所应;  我受清净衣,  开悟于使者。  应告执事者,  谓是信心人;  苾刍可求衣,  乃至于六返。  若更得余衣,  受取成清净;  过分从求得,  此招根本罪。  若过于六返,  彼自送衣来;  语言我息心,  当可还衣主。  若彼极殷勤,  礼敬欢授与;  此物应受取,  用时无有过。  居处有四别,  谓敞舍田店:  敞谓瓦作等;  舍即是居家;  田是营田处,  谓稻蔗谷麦;  店谓贮货物,  是诘处应知。  说有六诘门,  待语徐为答;  若作急速语,  便招恶作愆。  彼见苾刍至,  告言仁善来;  或云极善来,  当于此处坐。  或云人食饭,  或时命啖饼;  或饮非时浆,  略言斯六种。  施主使净人,  三是人清净;  随有非人者,  即招于恶作。  苾刍寄衣去,  与彼亲爱人;  使于所寄人,  亲友用无过。  在路知彼死,  即是死人物;  多时无长过,  物如余处辨。   用野蚕丝作敷具学处  若作新蚕褥,  成时犯舍堕;  有二种不同,  囊成及捍作。  作二皆犯罪,  他与用无过;  饶益施主故,  令其福命增。   纯黑羊毛作敷具学处  不用纯黑毛,  而作新卧具;  求觅时难得,  复妨于正修。   过分用毛作敷具学处  且如用羊毛,  四斤为卧褥;  黑二余各一,  是应法无罪。  黑谓性乌毛,  齐项名为白;  在头腹及足,  谓行处应知。  白尨毛若欠,  乃至于半两;  若造此褥讫,  必为罪相知。  黑易余难求,  纯黑亦听作;  若从他处得,  受用当随意。   六年敷具学处  若自作卧褥,  强遣六年持;  六内造时犯,  除僧为秉法。  若苾刍一年,  更造第二褥;  兴功招恶作,  成时得本罪。  如是二三四,  乃至五年终;  若入于六年,  纵造非遮限。   不帖坐具学处  若作新坐具,  以佛一张手;  帖在于新者,  坏色令牢固。  若于张手内,  故心减片许;  还遭本罪杖,  楚痛此人身。  旧者极烂坏,  久故无所堪:  或唯但有新,  不帖时非犯。   担羊毛学处  不自将羊毛,  行过三驿外;  少许为帽等,  密持非是愆。  半村擎恶作,  及半俱卢舍;  俱卢舍若过,  越村便得堕。   使非亲尼擘羊毛学处  非亲苾刍尼,  苾刍令浣等;  持毛彼若洗,  斯便损式叉。  若别令洗等,  或复总皆为;  得罪随所应,  不为但恶作。   捉畜钱宝学处  佛遮苾刍辈,  执捉金银等;  若三衣道粮,  病药当持去。  苾刍应少欲,  少作少营求;  存心乐涅槃,  知量知时受。   出息求利学处  为利作兴生,  财谷等出纳;  觅利金刚杵,  便伤贪者身。  远求及期限,  出利并纳质;  成与不成等,  兴生有四殊。  或往他处求,  庄束船车等;  及觅同行伴,  斯名作远求。  七倍等获利,  方始与他财;  书券证保人,  斯名作期限。  本欲求生利,  两倍等利增;  书券计时征,  斯名曰生利。  末尼珊瑚等,  真珠物贮收;  明契作要期,  斯名为纳质。  此中利未生,  已招于恶作;  如其生利得,  便招于舍堕。  成者谓已作,  打为庄严具;  不成即金等,  此并如前说。  为三宝所须,  方便欲求利;  应差知事者,  俗法勿相违。  王及诸官属,  施主勿交关;  与时追索难,  或可全不获。  纳质善观望,  筹量可与物;  善人堪委付,  无质与非伤。   卖买学处  无别交易人,  苾刍须自买;  善观当出语,  决价但三酬。  若当有卖买,  元不许求利;  若别有所须,  卖买时无过。  若为三宝事,  要须有卖买;  知事人应作,  勿与俗相违。  若人为设供,  就寺为市易;  当须差降与,  令彼信心增。  油麻谷豆等,  于内有虫出;  安在阴凉处,  任彼自随缘。  虽安在阴处,  生虫尚自存;  置室瓨等中,  密闭无令损。   畜长钵学处  畜钵有二种,  谓铁及与瓦;  若持过十日,  必为罪相中。  若应量及减,  有余应贮畜;  为济近圆人,  不分别无咎。   乞钵学处  得作五种缀,  不合乞余钵;  意遮求妙好,  若买则非愆。  苾刍缀钵璺,  不应用融物;  黑糖锡紫矿,  泥蜡并皆遮。  缀钵有五种,  谓衔鍱钉鍱;  铁钉并铁末,  及为鱼齿缝。  依法而转换,  若得便无罪;  异此乞恶作,  得时泥萨祇。  所得之长钵,  舍在于僧伽;  转取最后者,  应如法持用。  指钩不触食,  受二升米饭,  并容于菜茹,  此名为大钵;  受一升米饭,  并𦵔菜名小;  此两内名中,  是名三种钵。  若钵有璺穴,  补缀可存情;  作具须者持,  置于僧库内。  要有钵方行,  不蒙众秉法;  除为贼恐怖,  又复拟还来。   自乞缕使非亲织学处  若非亲织师,  无价织衣犯;  酬价并亲族,  遣织时非过。   居士妇使非亲织学处  俗人令织匠,  为苾刍织衣;  不应至彼边,  谄心申爱语,  令长刷削打,  将食诱织师;  彼人如为作,  得便招舍堕。  长者谓广大,  刷者令软滑;  削谓除缕结,  打谓打令坚。  乞饼与织师,  五正等饮食;  与其食粮者,  米豆等应知。   夺衣学处  苾刍与他衣,  瞋不应还夺;  哀怜者无过,  意欲益前人。  动身是身业,  言陈成语愆;  于斯两业中,  随一便招罪。  乃至于衣角,  未离身已来;  得恶作应知,  离身便犯舍。   急施衣学处  但是夏中利,  坐夏者应分;  此不通余人,  预分招恶作。  夏无掌衣者,  不合受他衣;  若有难施衣,  金等咸应受。  急施有五种,  谓病为病人;  欲死或为亡,  将行故行施。  随意十日在,  此时当受物;  若过于衣时,  斯便不合畜。  若施主告言,  我当自手施;  受取应为举,  合众罪皆无。  若得随意利,  悉属坐夏人;  亦通无夏者,  同为随意事。   兰若离衣学处  阿兰若有怖,  于自三衣中;  俗舍寄一衣,  为防其难故。  于斯离衣宿,  六夜许无愆;  第七明相生,  须还兰若处。  非前夏安居,  是名为后夏;  此中若有贼,  谓是难应知。  言有疑畏处,  谓师子虎等;  有怖谓䖟等,  恼乱多众毒。   雨浴衣学处  春余一月在,  四半至五半;  若其须雨衣,  此时宜可乞。  去前安居日,  尚有一月在;  此月应守持,  入夏随情用。  可于两月半,  苾刍用雨衣;  早求过后持,  此便招舍堕。  若于随意日,  施得好衣财;  秉白二羯磨,  对众前当受。  众僧既共许,  殷勤各用心;  一日作使成,  物体须牢固。  如法作衣已,  花香好严饰;  置在于众中,  张须知法者。  由张羯耻那,  苾刍获饶益;  谓于十日内,  不须分别持。  虽无僧伽胝,  人间任情去;  别众食展转,  斯皆无过愆。  虽不告苾刍,  得入于村内;  广文具有十,  此略言其五。  谓从八月半,  乃至正月半;  齐斯五月内,  名羯耻那时。  行下意及了,  行遍住兼出;  不满夏及破,  后夏者不应。  嘱信并求寂,  及以授学人;  不受羯耻那,  余利皆须与。  破尸罗行坏,  大众与作遮;  及入非法朋,  于余处坐夏。  如斯等五人,  无利无饶益;  由其不消施,  持戒者应为。   回众物入己学处  若僧现前物,  回之将属己;  他利最难消,  当受泥黎苦。  他施衣金等,  及以诸饮食;  遮斯两种物,  名回换应知。  此众所生利,  回与别僧伽;  恶作必定招,  非根本应识。  或将他众利,  共回与此僧;  若物属此时,  合众皆祇罪。  佛像制底人,  乃至与畜生;  上下楼檐等,  回时皆恶作。   七日药学处  受取对苾刍,  守持酥蜜等;  自取随情食,  齐七日无违。  泥萨祇应舍,  此须善苾刍;  间隔要经宵,  其罪应须说。  第二日还衣,  本主当从乞;  悭心不还者,  强可夺将来。  三中若有一,  更复得余衣;  由其未清净,  受时皆悉犯。  由衣等须舍,  故有舍名生;  复坠堕三涂,  为斯名舍堕。◎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大正藏第 24 册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  尊者毗舍佉造  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  ◎九十波逸底迦法   故妄语学处  已说三十事,  舍与堕相应;  九十单堕罪,  随次今当说。  王舍城人众,  及以诸苾刍,  借问罗怙罗,  佛今在何处?  此中有世尊,  报言在彼处;  大师由此事,  为说两伽他。  故作妄语人,  违于一实法;  现世造众恶,  当来受苦报。  宁吞热铁丸,  猛焰极可畏;  不将破戒口,  非法啖人食。  由苾刍妄语,  佛制于学处;  差别有九殊,  乃至于二种。  于无根五法,  波罗市迦等;  戒见轨邪命,  是九种应知。  他胜等五法,  见等三不同;  于斯作异言,  应知妄成八。  戒见轨邪命,  及以见闻疑;  苾刍虚诳时,  斯成有七种。  已说正当说,  不实有三时;  复有见等三,  说妄言有六。  如是一一减,  智者应可思;  说语若他知,  便成二种妄。  何谓五种妄?  他胜等应知;  说上人法时,  名入于他胜。  若于两种谤,  不实诳前人;  根与无根殊,  名入于众教。  若在僧伽前,  法说为非法;  由其对众重,  名入吐罗中。  若褒洒陀时,  问言清净不;  默然而覆过,  是名入恶作。  作此妄言时,  便成四种别;  所余诸妄说,  咸入堕中收。  此五种妄说,  其体重轻异;  不相交杂故,  各陈其入言。  于不见等处,  颠倒说见等;  故心说他解,  堕落罪便伤。   毁呰语学处  虽毁呰傍生,  唤为秃角等;  怀羞情不忍,  何况毁于人!  由斯世尊说,  常饶益众生;  苾刍毁灭言,  便招于堕罪。  苾刍毁呰意,  问婆罗门种;  汝梵志出家,  此便生恶作。  若问刹帝利,  戏心得恶作;  薜舍戍达罗,  若问成根本。  毛木匠织师,  客缝竹作等;  如斯诸种类,  问时便得堕。  汝梵志工巧,  清净应须学;  沙门汝何用?  即招恶作罪。  汝是刹帝利,  牟槊弓射等;  此事应可为,  说时便恶作。  如是戍达罗,  薜舍所作业;  织竹等杂作,  便获根本罪。  汝自业应作,  乞索教读等;  若作如斯语,  同前得恶作。  跛瞎𤼣躄行,  侏儒及聋哑;  毁他如是说,  堕落火便烧。  汝疥癞痈疽,  痒瘙痔呕逆;  作如是等语,  此人便得堕。  汝罪不清净,  有疑悔恶作;  汝有忿恨恼,  得罪亦同前。  苾刍毁呰意,  恶说骂詈等;  与鄙语相应,  堕罪便相害。  如是族工巧,  作业形容病;  罪及烦恼言,  咸名毁灭语。  意欲简前人,  是何者佛护?  答言刹帝利,  如是等无愆。   离间语学处  苾刍离间语,  欲使他分坼;  由为触恼心,  定招于堕罪。  汝剃发贱人,  问言谁语汝?  报云某甲道,  此招于恶作。  于前学处中,  说族工巧等;  应知罪相似,  智者不应为。   发举殄诤羯磨学处  和合众作法,  同心许其事;  若更毁破者,  堕罪遂便伤。  大众共一心,  如法如轨则;  断除四种诤,  评论等应知。  同心共秉法,  于事无犹豫;  若云不善时,  得破羯磨罪。  未作作了想,  或疑而毁破;  斯便得恶作,  异此便无咎。  若作此断事,  作余断事想;  应知了未了,  得罪并同前。  主人秉羯磨,  持欲及见等;  并客来苾刍,  是谓五差别。  若识初中后,  是名为主人;  此中作法人,  谓秉羯磨者。  为他将欲者,  此名持欲人;  现前居众中,  是名为见等。  我爱如是见,  作如此平章;  不识初中后,  应知此名客。  初三若毁破,  俱得于堕罪;  后二若毁时,  并皆招恶作。   与女人说法过五六语学处  为女说法时,  唯齐五六语;  除有智男子,  过时得本愆。  一切色无常,  受想行亦尔;  及识为五语,  明慧者应知。  眼耳鼻及舌,  身意并无常;  此名为六语,  智者应当识。  欲说于五句,  故心言第六;  或可拟说六,  故七咸同罪。  若口吃无过,  及以语匆匆;  智女更问时,  为说便非犯。   与未近圆人同句读诵学处  与未近圆者,  同句而诵法,  随说即招愆,  同诵开无过。   向未近圆人说他粗罪学处  知他犯粗恶,  告未具得罪;  大众与法者,  说时无有过。  何者名粗罪?  谓波罗市迦、  僧伽伐尸沙,  非余事应识。   实得上人法向未近圆人说学处  前人未近圆,  苾刍向彼说,  实得上人法,  得波逸底迦。  若是五种盖,  凡人法共知;  非此名上人、  静虑等境界。   谤回众利物学处  说他与众物,  回将入别人;  若作妄言时,  便遭堕罪割。   轻呵戒学处  半月半月说,  戒经长净时;  若其轻慢言,  定得于本罪。  何须戒经内,  说此小随小,  令人恼悔生?  是名轻慢戒。  厌疑生恼触,  忧热遍烧煎;  能令起悔心,  随说皆招罪。  但是律教中,  所有诸小戒;  苾刍轻慢说,  亦皆成本愆。   坏生种学处  所有种子类,  及以有情村;  根茎节开子,  自他损皆犯。  若从根得生,  此说名根种;  谓是香附子,  姜芋等应知。  茎种从茎出,  插地即便生;  谓菩提石榴,  柳等咸应识。  节种截取节,  入地能生长;  芦荻蔗竹等,  由斯故得名。  裂种杏麻豆,  子谓谷麦等;  有释异种子,  牛粪等生莲。  羊毛生细稊,  是一师别释;  有情虫蚁等,  总摄诸生命。  村者谓树等,  有情之所依;  想疑而损之,  皆招于堕罪。  如是种果等,  称境定招愆;  别种别想疑,  应知亦得罪。  苾刍持五种,  安在臼中舂;  若种损坏时,  五罪一时得。  若不损坏者,  但招五恶作;  置火及投汤,  同前皆本罪。  若作故损意,  青草处游行;  有坏时便堕,  不伤招恶作。  若于青草处,  曳物而伤损;  或汤粥汁等,  浇泻亦同愆。  若以一方便,  斩断于一树;  便招一恶作,  一波逸底迦。  若以二方便,  斩断一树等;  便得两恶作,  一堕罪应知。  随方便多少,  得尔许恶作;  随其事差别,  悉皆招本罪。  叶果未开花,  诸藕诸根等;  莲梢及苹藻,  随坏堕相中。  皴皮及黄叶,  莲花等已开;  若断恶作罪,  佛言轻重异。  若须净齿木,  及皮叶花根;  取时为净言,  不应云斩折。  水藻及浮萍,  地鸡并碱卤;  青苔白醭葛,  牵挽不应为。  何者是净言?  云汝应知是;  解是与净等,  净了皆无过。  作净二五殊,  火刀蔫鸟甲;  堕破并拔出,  捩断擘不中。  营造伐树时,  应从树神乞;  以诸花果食,  设祭可随时。  应为诵正法,  谓三启等经;  宜应具告知,  十善十恶报。  行善招乐果,  异斯生恶趣;  显其功德施,  复说悭贪罪。  欢喜等园中,  天女恒游戏;  长时极乐果,  唯有施能招。  镇怀饥渴火,  不闻浆水名;  轮回诸趣中,  受苦无穷尽。  无始来串习,  数为烦恼逼;  自他无利益,  并由悭所缠。  七日不改变,  复无流血等;  大树宜应截,  有异不应伤。   嫌毁轻贱学处  苾刍作嫌言,  及为粗骂语;  所得轻重罪,  略言其大纲。  大众作白二,  差遣分饭粥;  分房行饼果,  分余杂物人。  羯耻那器具,  藏守支伐罗;  及以分衣人,  并守雨衣者。  毗诃罗波罗,  斯人所遣使;  行器持竿水,  及以驱乌人。  若遣分卧具,  行饼并行利;  众差如是人,  嫌时皆本罪。  如斯十二类,  嫌骂者招本;  余使得轻愆,  善可观其事。   违恼言教学处  违教得本罪,  教谓他问时;  恼谓说异言,  不陈决定语。  他问如是言,  欲恼便余答;  除猎人来问,  恐彼害前生。  我视虚空爪,  实理有情无;  此人方便言,  报彼非成咎。  如其他问时,  恼意默然住;  由斯堕恶趣,  苦逼痛方言。   不举敷具学处  若于露地中,  安僧床座等;  除有人嘱授,  舍去罪随行。  若离于本居,  欲行向界外;  未离床等分,  便招恶作愆。  若弃出行时,  雨沾得恶作;  如有水湿澈,  斯便得堕罪。  说有三种坏,  谓虫风及雨:  表里俱损时,  此说为虫坏;  被风吹反褶,  是名为风坏;  雨湿第二重,  名雨坏应识。  若在于房中,  被虫等损坏;  招恶作等罪,  准说并同前。  初不思而去,  涂中忽尔忆;  自忖由痴等,  当须苦责心。  若遇余苾刍,  见已应相就;  为护卧具故,  殷勤好嘱看。  若彼为领知,  到处不藏举;  波逸底迦箭,  便中不忆人。  俗人来请食,  借座当须与;  求寂等将去,  苾刍不自持。  俗侣诣伽蓝,  设食供僧众;  应与其座席,  宜差守护人。  若是看病人,  病老朽破戒,  又复未圆具,  斯皆勿嘱观。  二人同一座,  小者应收举;  若彼夏相似,  后起者应持。  若听法等时,  上座年衰老;  举安僧座席,  小者应代为。  佛制诸苾刍,  于尊老给侍;  当为依止事,  利益两俱兼。  若有难事至,  墙根及树根;  着座不招愆,  无缘勿断食。  行时支伐罗,  所有其势分;  必无看守者,  卧具准应知。  读诵正法时,  应可升高座;  居处令安隐,  敬重大师言。  应可为高座,  四足安师子;  高下任时宜,  正方应好作。  傍边安蹋道,  前为承足花;  踞坐诵尊言,  读时前置案。  背后安花障,  两畔任悬缯;  上盖准时宜,  置在长廊下。  檐下长悬索,  用拟挂花鬘;  好心来听经,  当前列行坐。  俗家敷宝座,  欲坐者随听;  摄念可应居,  诸行无常想。  当如是作意,  此是施主物;  虽是宝庄严,  坐时无有过。  在药叉龙宫、  天堂皆许坐;  令彼福增长,  此教是牟尼。   不举草敷具学处  若其于寺中,  用众草敷具;  去时无难事,  自举嘱人看。  此亦同前说,  与褥席不殊;  同彼罪应知,  护戒者当识。  舍中不除去,  或弃主人遮;  敷在毗诃罗,  不除招恶作。  习定者经行,  敷长十二肘;  勤修念诵者,  亦十二应知。  地硬用草敷,  不置便生病;  防难为间隔,  无斯致恼缘。   牵他出僧房学处  若瞋他苾刍,  从住处牵出;  其人得堕罪,  仍除有难缘。  设不自手牵,  令他苾刍挽;  二人俱得罪,  谓波逸底迦。  若令求寂等,  牵苾刍出寺;  苾刍招本罪,  求寂得轻愆。   强恼触他学处  若以好恶食,  或冷或热等;  故恼他苾刍,  令食招根本。  若食堂暖舍,  浴室近门傍;  及合道檐前,  此分皆不合。  于座及卧具,  他未有心移;  先住苾刍来,  无令后人去。   故放身坐卧脱脚床学处  若在上房住,  不坐脱脚床;  以版承床足,  坐时无有过。  所言脚脱者,  于孔中抽出;  谓在故房上,  多时朽烂棚。  若无承足物,  或可仰安床;  不畏损他人,  量时应受用。  或时以铁钉,  钉脚不令脱;  任情安逆榍,  或用草绳缠。   用虫水学处  水中有生命,  将浇地树等;  自作若使人,  悉皆招堕罪。  虫水有想疑,  斯还得本罪;  无虫虫想疑,  便招恶作过。  从他借罐绠,  他与用无伤;  澄滤好观瞻,  浊时安黑果。  若水有浊尘,  临之不鉴面;  此可殷勤滤,  清净方无咎。  若井泉知净,  法瓶等致密;  众及于别人,  五水随情用。  滤罗有五种,  谓澡罐君持,  法瓶并水罗,  及以衣角叠。  澄心当好视,  虫若小毛端,  并须依教看,  无劳数观察。  齐几当观水,  如转六牛车;  竹载摩揭陀,  是名观分齐。  若其于水器,  起心疑有虫;  宜应更善观,  无疑方可用。  乃至俱卢舍,  或时一驿路;  彼处决知有,  无罗亦可行。  若即许还来,  半驿去无咎;  商旅有相识,  传罗随意去。  顺流河岸行,  一一俱卢舍,  善观应可饮,  异此即不应。  溯流随取处,  观滤并如常;  陂池水不流,  观于一寻内。  井等取水处,  说佛语伽陀;  随处有天神,  应从彼求乞。  将君持向口,  饮水佛不听;  叶等必其无,  屏处非遮限。  宜应将绢布,  叶系君持口,  及以盖瓶瓨,  异斯招恶作。  瓨等有垢腻,  用意净洗治;  随时可曝干,  为欲令清净。  俗人所作事,  求寂不应为;  求寂之所为,  苾刍有不合。  苾刍望于尼,  事有犯非犯;  皆须善观察,  准教可应行。  于池井等中,  见有饼菜等;  澄滤随情饮,  应知此名净。  俗人施水处,  准法好须观;  虽在非时中,  随情应饮用。  牧牛人等处,  苾刍少乏水;  酪浆及乳等,  洗足亦随情。  盛酒大小行,  此器宜应弃;  若盛油等物,  火炙水梳治。  或令鱼鳖舐,  垢腻尽皆无;  置水此器中,  非时用成净。  女人求水时,  苾刍应可授;  不宜相续注,  勿生痴染心。◎   ◎造大寺过限学处  造大毗诃罗,  起基安水窦;  着户扉及扂,  并可置明窗。  若欲起墙壁,  应和草作泥;  垒至横扂边,  二三重勿过。  若于上更着,  即招于堕罪;  砖石及木成,  虽多无有犯。   众不差教授苾刍尼学处  具戒有闻持,  年至二十夏;  言词善圆满,  不曾身污尼;  善说八他胜,  八敬能开演;  具七可应差,  异此便不合。  善解苏呾罗,  毗奈耶母论;  此合教授尼,  除诤能调伏。  除此更有余,  第二略教授;  大众若有教,  上座可传言。  尼众清净不?  又复和合不?  此中无苾刍,  于尼行教授;  姊妹牟尼教,  常须不放逸;  无令戒损失,  此是三涂因。  由尊二十夏,  能调所化生;  于律教善明,  王苾刍应识。   教授至日没学处  被差行教授,  虽可具尸罗;  及明须早归,  无容侵日没。  日没作没想,  或可生犹豫;  仍为教授事,  得堕罪无疑。  未没作没想,  未没起疑心;  被恶作箭中,  当受于大苦。  若尼门不掩,  或可门相近;  或为多教授,  日没并无伤。  尼可作供养,  应随自己能;  尊人当受食,  令其福增长。   谤他为饮食故教授学处  若以嫌嫉意,  轻毁教授人;  由生不善心,  当遭狱火焰。  彼有贪染心,  教尼求饮食;  见实而说者,  此诚无有过。   与非亲尼衣学处  若是非亲尼,  不合与衣服;  由彼心贪觅,  来处不筹量。   与非亲尼作衣学处  于非亲尼处,  不应为作衣;  由作恶形仪,  令俗生讥丑。   与尼同道行学处  苾刍向余处,  共尼同伴行;  贼等多怖时,  共行无有过。  若病无人持,  不应弃于路;  苾刍苾刍女,  展转互相舁。  尼自将路粮,  苾刍得为净;  苾刍持尼净,  此并勿生疑。   与苾刍尼同乘一船学处  苾刍若与尼,  乘船或上下,  于斯便不许,  直渡者无愆。   独与女人屏处坐学处  缘彼邬陀夷,  共女屏处坐;  因招众讥谤,  圣制不应然。   独与尼屏处坐学处  又与笈多尼,  独在屏处坐;  据缘但道一,  余三并堕愆。   知苾刍尼赞叹得食学处  苾刍知彼尼,  赞叹故得食;  除其先有意,  食便招堕罪。  赞叹有二种,  具戒及多闻:  具戒从预流,  乃至阿罗汉;  多闻苏呾罗,  毗奈耶母论;  实有如斯德,  赞食许无愆。  若实无有德,  为利受尼赞;  知而啖食者,  即招其本罪。   展转食学处  苾刍无疹病,  非衣作行时;  足已更生贪,  食时便得罪。  一食不能安,  此说名为病;  但获衣方肘,  是谓施衣时。  僧房制底处,  其地如小席;  扫拭及洒涂,  此名为作务。  若半瑜缮那,  苾刍去还返;  斯名道行事,  更食者无罪。  若得有衣请,  更受无衣者;  受后招恶作,  食时便获本。  先得无衣请,  后有支伐罗;  两处纵俱餐,  此食非遮限。  前得有衣请,  后请亦有衣;  两处食随情,  此皆无有过。  若弃无衣处,  行就有衣家;  开难缘及衣,  非余事应识。  若知于俗舍,  普请尽僧伽;  授事及余人,  至时鸣健稚。  苾刍于自党,  若客新来至;  请处应教示,  默去不应为。   施一食过受学处  外道所居处,  苾刍在彼停;  无病一日餐,  异斯便不合。  无病别日住,  便得恶作罪;  如更受他食,  咽便招本愆。  施主意平等,  或是亲族处:  假令多日食,  斯非是愆咎。   过三钵受食学处  施主非随意,  若得饭麨等;  二三持满钵,  若过招本罪。  大钵若取三,  二大及中一;  两大兼一小,  二中并一大;  二中兼一小,  满钵取持归;  斯皆得本愆,  三小咸无过。  亲族欢怀与,  受多无有过;  受已应持去,  平分与苾刍。   足食学处  苾刍足食竟,  不合更重食;  不作于余法,  咽咽罪随生。  五种珂但尼,  斯非是足限;  正食若足已,  此亦不应餐。  五种蒱膳尼,  米饭麦豆饭,  麨肉及诸饼,  是正食应知。  根茎叶花果,  名五珂但尼;  此据嚼啮义,  五正通含啖。  知是蒱膳尼,  有授者相近;  已作遮止法,  从座舍威仪。  于如是五处,  名足食苾刍;  此中随一无,  则不名为足。  足罢竟去休,  此说名遮足;  若道且言者,  圣说许无愆。  若作余食法,  非侧非背后;  不安在怀中,  非空非置地。  两手极净洗,  然后方受食;  食了不离座,  是未足应知。  执食可蹲踞,  对苾刍应告:  我作余食法,  仁当忆念知。  彼人当取食,  若二若三口;  语言持取去,  随意可应餐。  若彼虽足食,  然未离于座;  应就彼人前,  作法皆如上。  彼人不合食,  应告食人言:  将去任情餐,  名第二余法。  若得非正食,  谓是乳酪类、  薄粥薄麨等,  并非成足食。  若竖匙不住,  此名为薄粥;  指钩不见迹,  谓薄麨应知。  若作足食想,  及以生犹豫;  食便招本罪,  便开地狱门。  若食虽未足,  而为足食心;  及起疑意时,  皆招恶作罪。   劝足食学处  知他足食竟,  不为余食法;  内怀于恶心,  劝食便生罪。  知足食想疑,  殷勤劝彼足;  欲令他犯过,  当来苦自伤。  不应以双足,  蹈于食叶上;  病者便非过,  无病起讥嫌。  苾刍若无病,  连鞋不应食;  病应抽出足,  蹋鞋上非愆。  授食在背侧,  或远或隔障;  及不仰手时,  斯皆不成受。  授者立相近,  当前无障隔;  皆须仰手受,  极可用心请。  指食令安钵,  如其堕叶盘;  此即名为受,  无疑应可食。  微尘有多种,  花果饮食衣;  有触与无触,  净与不净别。  土尘事多种,  有净及不净;  睹色不分明,  此则无劳受。  尘相若分明,  不受不应食;  食污衣须洗,  不洗便生过。  若行盐等竟,  虽小不应起;  及时应可坐,  准次勿相排。  年卑居老上,  知想或生疑;  突色讫里多,  日日恒增长。  持食与他人,  便作希望意;  彼人重授与,  不净不应食。  决舍绝希望,  后从他获得;  此名清净食,  受时无有过。  勿语益送人,  与我如是食;  随行得应啖,  病人非在遮。  苾刍若食了,  可留一大抄;  普施于众生,  不应为简别。  若客至将行,  捡挍人并病;  及以看病者,  随情在前食。  因笼拏开粥,  僧众并随听;  由斯影胜王,  施地佛听受。  因论于食法,  及与药相应;  净地等要门,  随事皆须识。  饭饼及肉鱼,  豆饭并麨等;  斯谓为时药,  养命啖恒须。  蒱萄及芭蕉,  醋果并蘡薁;  枣等乌昙跋,  并曰非时浆。  俗人及求寂,  熟柔当净滤;  酪浆蔗醋浆,  斯等非时饮。  说有七日药,  酥油蜜诸糖,  石蜜及沙糖,  许服皆无过。  又有尽寿药,  谓是根茎等;  如法应守持,  无限常听服。  根鸡舌姜等,  茎谓不死条;  黄姜等可知,  并诸香杂水。  七叶苦爪苗,  果谓胡椒等;  及以三果类,  准病服皆听。  紫矿及阿魏,  黄蜡诸树汁;  油麻灰等五,  复有五种盐。  庵末罗苦木,  七叶尸利沙;  如斯树等皮,  皆名尽寿药。  如是诸药类,  不拟将充食;  但欲排饥渴,  希心趣涅槃。  蒱萄及石榴,  庵婆芭蕉等;  根谓莲藕类,  是时摄应知。  如斯时药等,  展转更相杂;  各从前药势,  服用者无伤。  熊罴及龟鳖,  并江猪等脂;  并随身治病,  非时咸可服。  医言食生肉,  人蛇象不听;  鱼肉若持来,  问净当随食。  门前制底舍,  空露地水堂;  檐下及房中,  并不应煮食。  作净有五种,  生心等轨则;  若为作食厨,  众僧共立净。  住处絣绳墨,  草创立基时,  解法营作人,  兴心应作法:  我今于此处,  立作众净厨;  三心念口言,  谓是生心净。  造寺半已了,  知事对僧前;  我今普告知,  应如是三说。  此处我守持,  将为净食处;  作如是告白,  名为共印持。  若人造寺宇,  房门料乱开;  室相不齐行,  此名牛卧净。  若有僧住处,  苾刍久弃舍;  后至过便无,  斯名废故净。  若僧秉白二,  羯磨众详许;  知法并同心,  名为作法净。  如是五净厨,  苾刍不作法;  停食及煮食,  悉皆成不净。  为净二五殊,  刀火蔫鸟甲;  堕拔截擘坏,  作法者无愆。  火坏五咸净,  余损子皆成;  伤皮有不成,  于中验生性。  当于上座所,  行食者应言:  三钵罗法哆,  是名行食法。  上座当告言:  应平等行与;  须正意而食,  了说愿伽他。  正说福颂时,  苾刍不应食;  若不闻声者,  食时无有过。  正说伽他时,  闻时应谛听;  颂了随情食,  更说非遮限。  有能者应说,  众首或余人;  演法应时机,  当随施主望。  凡是说法人,  应须与伴助;  由非独一己,  令法有光辉。  为众诵经时,  夜无灯不许;  护虫为百目,  或复作笼遮。  所食鱼肉等,  与俗胜人同;  他持施钵中,  应食全无罪。  他为作肉食,  若有见闻疑;  此则不应餐,  为愍众生故。  得虎狼等残,  若有闻疑见;  由彼心不舍,  此皆不合餐。  不许无悲心,  耽味害他命;  准法依三净,  食肉许无愆。  蒜葱等诸药,  为病在随听;  欲令身命存,  斯名善法器。  病者食蒜时,  当护其臭气;  选处应将息,  隐密可应为。  为病服食了,  可洗身令净;  臭气皆除灭,  方入本房中。  若服蒜葱韭,  为令身净故;  停七三二夜,  如次可应知。  巡家行乞食,  料乱有多门;  应将饭等记,  无令路差失。  乞食秉鸣锡,  欲使施人知;  及怖于犬牛,  不许行挝打。  苾刍于俗舍,  若食饼果根;  勿嚼作大声,  或时将汁饮。  自非有要事,  不应相触食;  食时须用心,  勿溅傍边者。  俭时若得食,  施主欢随施;  亦可多将去,  分张与苾刍。  若上座受请,  食半与余人;  为济俭年时,  活诸同梵行。  欲令寿命久,  余人得应食;  若在牟尼教,  一日实难逢。  若于钵缝中,  见有余残食;  应以物擿去,  三洗用无愆。  食罢口应净,  用齿木土等;  净水漱三度,  若过亦随情。  苾刍得食已,  疑有余人触;  应觅未具人,  重受随情食。  有事须行去,  无人持路粮;  自携为换想,  啖时无有过。  若无人可换,  一日不应餐;  他日啖虎拳,  不合过斯食。  三日两虎拳,  已后当随意;  自作宜应食,  希望性命全。  须根地可掘,  欲果树宜升;  苾刍应自取,  除饥得延命。  斯等是遮戒,  为难暂开听;  若是性罪者,  命断不应作。  亲识远方来,  屏处应同食;  室罗末尼罗,  同餐开怖处。  受已莫放器,  左手急坚持;  齐手可应餐,  食时须用意。  如其不盖覆,  置食被乌残;  近[此/束]处应除,  余者随情食。  僧祇若别人,  酥油沙糖等;  如其误触者,  不应便即弃。  若是四方僧,  或复别人食;  知净宜应受,  异此即不应。  食杂沙糖等,  水洗宜应食;  虽在非时中,  此无不净过。  糖与麨相和,  应将净水投;  苾刍须净滤,  非时饮水听。  苾刍自为己,  于沙糖守持;  随开于五人,  相知更互食。  病断食少食,  热闷及涂中;  于此五人听,  余者皆不合。  胜果卒难逢,  及上饮食等;  苾刍虽足食,  不加法亦餐。  若乞食苾刍,  巡家乞得食;  有人请入舍,  随言使福增。  舍中食余饭,  施主遣将归;  纵触还应食,  俭岁听非过。  寺三时设食,  祭彼护寺神;  时非时药叉,  住彼须应食。  诃利底母儿,  佛遣多祭食;  为护于住处,  令教法光辉。   别众食学处  不餐别众食,  唯除病等缘;  僧中取少多,  或此送无犯。  乃至一匕盐,  或一握草叶;  送向于余处,  亦得表情和。  有人不尽情,  四人名别众;  病作道行时,  事如前已说。  若是乘船去,  至半逾膳那;  或可覆还来,  食皆无有过。  若众多施主,  别别供苾刍;  随彼施主心,  此谓时差别。  诸外道沙门,  彼若施僧食;  悲心应为受,  由彼不信故。  界中别众食,  有苾刍想疑;  得罪若三人,  食便无有过。  有别定属利,  食时与众乖;  此顺施主心,  纵食非成犯。   非时食学处  从过中已后,  至明相未出;  苾刍不应食,  若食罪侵身。  有病在非时,  医人令遣食;  当于隐密处,  无令俗见讥。   食曾触食学处  苾刍触食等,  此则不应餐;  食前食后殊,  说触有两别。  若在食前受,  食后啖便愆;  若食后受持,  夜分过不合。  若手有杂腻,  谓除众难缘;  不触于钥匙,  及以触衣钵。   不受食学处  饮食若不受,  怖罪者不餐;  食咽罪便伤,  除水及齿木。  叶及净齿木,  有汁还须受;  若是生种者,  仍须将火净。  苾刍行乞饭,  有余仍未熟;  宜应自煮食,  受取取应餐。  得鱼肉果等,  先煮已色变;  牛乳等三沸,  更自煮非愆。  他人来设食,  有事便弃去;  应为北洲想,  观时自取食。  以药灌鼻时,  若咽当须受;  若能不咽者,  不受亦无伤。  食有蝇蚁等,  附近不成触;  触处除应食,  鼠鸟受应知。  若手与手受,  或物与手请;  或手与物请,  或物与物受。  若入厌贱国,  远置亦成受;  更有余成受,  谓象马猕猴。   索美食学处  苾刍身无病,  为己不应乞;  生酥并乳酪,  诸肉及以鱼。  为病故乞求,  纵食而非犯;  无病乞恶作,  若食罪便中。  俗舍巡行乞,  执钵默然住;  他问何所须?  欲者随情说。   受用虫水学处  若知水有虫,  受用全不合;  谓外内二种,  洗浴饮应知。  有虫无虫水,  此并如前说;  罗漉须依法,  由是性罪故。   有食家强坐学处  苾刍在食家,  不应屏处坐;  令他生恼意,  仍除难怖缘。   有食家强立学处  若女人丈夫,  欲贪相乐着;  说此名为食,  屏立亦招愆。◎   ◎与无衣外道男女食学处  苾刍若自手,  不与外道食;  擘破与随听,  欲令除恶见。  彼槃器在地,  悲心应授与;  为生哀愍想,  不得现虔恭。   观军学处  若观军斗战,  苾刍皆不许;  必有缘须住,  此则在随开。   军中过二宿学处  有缘须往时,  齐两夜应宿;  如其更过宿,  除难便成犯。   动乱兵军学处  军旅象马众,  旗王及兵力;  国主及大臣,  见时便得罪。  军旅谓整装,  兵力谓骁勇;  若立标旗处,  于此号旗王。  人主大臣请,  有障难及怖;  假使住多时,  斯亦非成犯。   打苾刍学处  不以瞋恚意,  故打他苾刍;  违本要期心,  不遵于圣教。  假令将一指,  若打即招愆;  况复手足拳,  杖木等相害。  若将扫帚打,  随有几多茎;  触彼苾刍身,  还招尔许罪。  如是把豆等,  随打罪应知;  若不堕彼身,  准数皆恶作。  若为彼椎噎,  或时因诵咒;  苾刍将物打,  斯等并无愆。   以手拟苾刍学处  若于苾刍处,  努手相拟时;  即便招堕罪,  还如打中说。   覆藏他粗罪学处  知他有粗罪,  元不许覆藏;  若有怖畏时,  纵覆皆无犯。  从波罗市迦,  乃至众教罪,  及此重方便,  覆至晓招愆。   共至俗家不与食学处  不作嫌恨心,  故令他断食;  彼人无有病,  必得罪相中。   触火学处  若不是开缘,  然火皆不许;  及灭火触火,  有难便非过。  皮毛爪洟唾,  掷着火中烧;  熟炭不守持,  触皆招恶作。   与欲已更遮学处  僧伽有事时,  苾刍先与欲;  后时便不许,  堕罪必侵身。   与未近圆人同室宿过二夜学处  未进近圆人,  与之同室宿;  此唯齐二夜,  第三便堕罪。  说有四种室:  一是总覆障、  二总覆多障、  三多覆总障、  四多覆多障。  于此四室中,  苾刍睡卧时,  获罪随轻重。  如是四种舍,  至三明相出;  于中罪轻重,  护戒者应知。  有三种明相,  谓青黄及赤;  青光才现时,  即得根本罪。  若在高阁处,  言声不了知;  及余诸屋中,  共宿成无过。  不应于一床,  二人等同卧;  于褥权开许,  衣等隔中间。  燃明室中卧,  有病在随听;  及以瞻病人,  余人皆不许。  无病昼日睡,  懒堕者便遮;  禅诵若勤修,  片时随意卧。  闇中礼尊者,  不应首至地;  当以虔敬心,  发言称呼睇。  共求寂道行,  同眠应警觉;  若困不能者,  起坐随情睡。  求寂一切时,  殷勤当守护;  犹若轮王子,  斯为佛树芽。   不舍恶见违谏学处  苾刍作邪行,  说欲非障法;  此能为障碍,  由痴无所知。  乃至于三谏,  若其见不舍;  此是罪中极,  宜应速驱摈。   随舍置人学处  知此恶见人,  未为随顺法;  及不舍恶见,  皆不应共住。  不共作读诵,  亦不为亲友;  共受法食者,  得波逸底迦。  为断彼恶见,  或亲或病人;  读诵在随意,  受用便不许。   摄受恶见求寂学处  若是未圆人,  将求圆寂处;  愚痴说欲法,  非障道应驱。  苾刍离恶党,  益物以为心;  共斯无智人,  宿便招堕罪。   着不坏色衣学处  苾刍得新衣,  当须为坏色;  新衣谓是白,  染坏色有三:  青谓污色青,  泥者谓赤石;  树皮花叶等,  染色号袈裟。   捉宝学处。  乍可触瞋蛇,  醦毒难治疗;  不触于珍宝,  及以宝庄严。  末尼真珠等,  珊瑚宝装具;  刀槊诸战仗,  鼓等皆不触。  宝物真珠等,  触穿皆得堕;  若其触未穿,  此便成越法。  鼓乐丝竹等,  刀仗弓箭类;  若成及未成,  触皆招恶作。  若触弹毛弓,  亦得恶作罪;  何况刀槊等,  擎持罪不伤。  像等有舍利,  触时得本罪;  若无身骨者,  触时便恶作。  歌舞吟咏类,  观听皆不许;  谈话并相扑,  斯非寂止缘。  自为歌舞乐,  旋游于制底;  由不护根门,  步步皆招罪。  由斯乱心故,  不许贪声色;  唯求脱三有,  终希趣涅槃。  寺内见遗财,  所谓金银等;  应将草等覆,  护防经八日。  若有主来求,  记验同应与;  若无贮僧库,  藏举勿令亏。  后主来求索,  化彼少智人;  半价或全酬,  更增便不许。   非时浴学处  若非是开缘,  半月内洗浴;  病道行作业,  及以风雨时。  若不洗不安,  是病当开限;  道行及作事,  斯并如前说。  惊飙动衣角,  说此谓风时;  雨滴水沾身,  是雨宜应识;  如其风雨杂,  说此谓相兼;  齐两月半来,  是名为热节。  始从脱衣服,  至水未沾脐;  洗浴得轻愆,  过脐招堕落。  渡河非是犯,  闷绝水浇身;  或可越陂塘,  为难皆无犯。  苾刍行水内,  及以乘船时;  若在大海中,  大小便无犯。  若有女人洗,  王及诸兵众;  并有儜恶人,  远避不应浴。  不应水中戏,  游泳或沉没;  以水相浇掷,  打水作音声。  若其为学浮,  或时须疗病;  当于隐密处,  虽浮亦不遮。   杀傍生学处  苾刍杀傍生,  自作或遣使;  当招极苦处,  恶道火烧然。   故恼苾刍学处  于同梵行所,  不应令悔恨;  作恼心便犯,  异此许无愆。  汝未二十岁,  不成受近圆;  汝邬波驮耶,  破戒众不集。  若以恶作心,  说时便获罪;  若说实事者,  此成无有过。   以指击攊他学处  少智虽一指,  击攊便招过;  如无戏弄意,  示靥许非愆。   水中戏学处  苾刍水中戏,  此彼岸往还;  于此有开遮,  并如前已说。   与女人同室宿学处  若无障隔处,  不共女同房;  若牢关闭门,  此成无有过。  女于善恶言,  解了名及义;  此便生重罪,  余者得轻愆。  全覆全障等,  室相如前说;  要待全身卧,  是谓眠应知。  若其眠睡着,  波逸底迦风;  能于地狱里,  吹火铁床中。  于楼阁有女,  应可去其梯;  成遣苾刍看,  纵卧成无犯。  若于昼日卧,  与上事皆同;  并须结下裙,  异斯招恶作。   恐怖苾刍学处  为尊重佛教,  不恼乱众生;  自作若使人,  不应为恐怖。  或作诸鬼形,  若罗刹等像;  或以声气触,  怖彼罪侵身。  可意人主天,  食香梵志等;  报言来害汝,  便招恶作愆。  欲前人得益,  现极苦令怖;  说于三恶道,  虽怖亦无伤。   藏他衣钵学处  藏他衣钵等,  戏笑不应为;  若作罪侵身,  为益便无过。   他寄衣不问主辄着学处  先与苾刍衣,  不语用得罪;  若是同意者,  虽用理无违。   以众教罪谤清净苾刍学处  若以众教罪,  谤他清净人;  此成烧煮过,  余皆得恶作。   与女人同道行学处  若无男子伴,  共女涉道行;  得波逸底迦,  里数如常说。  行到一一村,  即便招堕罪;  若其村未至,  恶作罪应知。  若于险路处,  女人为引道,  或作防援者,  此皆无有过。   与贼同道行学处  与贼同行去,  即得于堕愆;  若开无犯者,  如前已宣说。  商人偷税道,  此尚名为贼;  何况破村坊,  打道白劫者。   与减年者受近圆学处  若年减二十,  未合与近圆;  由于饥渴等,  不能堪忍故。  若实年不满,  后为此想说;  此不名圆具,  苾刍皆得罪。  若彼有疑心,  不满不满想;  告言年满者,  受时便有过。  于满作满想,  告言我年足;  或可迷而说,  此皆无有犯。  近圆非一事,  随说有多门;  护戒者存心,  理应详审问。   坏生地学处  于地作故心,  自掘教人掘;  损湿招本罪,  皮坏得轻愆。  说有二种地,  生及与不生:  若经水雨沾,  三月名生地;  若其无雨沾,  事须经六月;  此据曾耕坏,  余地不论时。  生者招本罪,  余者得轻愆;  砂石土及泥,  轻重皆须识。  若于地钉橛,  便得根本罪;  拔橛及摇泥,  此皆招恶作。  隤墙及崩岸,  得波逸底迦;  若损破裂者,  此皆成越法。  若作游行心,  崩崖动泥等;  记数损地罪,  不损者无过。  为众修园圃,  净语令掘地;  无虫者许为,  有命皆不合。   过四月索食学处  若有四月请,  苾刍应可受;  除极请更请,  常请及别请。  所言我常请,  谓恒时请食;  于中别请者,  应知施别人。  极请谓殷勤,  更请数数食;  除如是请食,  余食咸招罪。  请与上妙食,  苾刍索粗者;  索时得小罪,  食便无有过。  请与粗鄙食,  更乞上妙者;  索时得小愆,  食时便罪大。  与乳便索肉,  施酪反求酥;  乞小食本愆,  不遮于病者。  或信或富人,  施主有广意;  令彼福增长,  久受亦无过。   遮传教学处  汝于此学处,  告言令遣学;  对诸苾刍前,  鄙贱云愚小。  斯将堕罪剑,  自斩愚痴身;  堕在恶道中,  受苦常烧煮。  愚谓漫思度,  痴谓不了经;  不分明不善,  不解于经律。  作愚痴等言,  口说一一语;  前人若闻解,  得波逸底迦。  问知三藏人,  求解者无犯;  智者言应用,  闇处作灯明。  如其彼妄陈,  此人应反诘;  纵使云愚等,  道实理无伤。   默听评论学处  更互不为忍,  瑕隙共相求;  默然行窃听,  住时便得罪。  他于屏房语,  不作声而听;  了义便招本,  闻声但小愆。  若于檐阁中,  或出或行道;  恶心听得罪,  善意者无愆。   不与欲默然起去学处  若论如法言,  或作单白等;  不语傍人道,  默然而舍去。  勿为别众法,  去可语余人;  由其不嘱授,  独入无边海。   不恭敬学处  于众及别人,  不为恭敬事;  慢众得本罪,  别人招恶作。  大众守寺人,  违言亦得罪;  别人众中老,  并及己尊师。  他有违逆言,  情不欲依顺;  宜应善开示,  此则许无愆。   饮酒学处  诸酒饮若醉,  茅端不滴口;  不饮不与人,  由斯放逸故。  苾刍口有病,  医遣含无犯;  假令命即死,  无容辄吞咽。  诸麹等杂物,  酝酿方得成;  众人共许者,  是名为大酒。  若以皮果花,  汁等用成就;  此名为杂酒,  斯皆能醉人。  或可以糖蜜,  蒲萄等作成;  并在此中收,  为其昏醉故。  如其于酒体,  未成或可坏;  饮时无有过,  由其非醉因。  诸有醋浆类,  及以酪中浆;  水和澄滤饮,  非时亦无过。  诸酒变成醋,  饮皆无有犯;  醋浆盛贮久,  并是醋应知。  黍秫等非制,  说二酒应知;  变坏或未成,  明其非醉性。  酒有色气味,  能醉招大愆;  若不能醉人,  便招三恶作。  如是三二一,  饮时皆得罪;  随招一二三,  不醉非根本。  若皮花果等,  能为醉恼缘;  如其麹等和,  此还招恶作。   非时入聚落不嘱苾刍学处  非时有苾刍,  入村不嘱语;  有缘便罔过,  无事即招愆。  始从过午后,  终至明相初;  此即谓非时,  大师如是说。  苾刍若非时,  生疑入得罪;  时作非时想,  及疑招小愆。   食前食后诣余家学处  苾刍为请首,  向俗家中食;  此人曾不许,  更转向余家。  若于赴请者,  告言随意食;  或主人听去,  向余处非愆。   入王宫学处  王门或宫门,  及以近门处;  明相未出至,  斯皆得本罪。  城门与王门,  及以宫门阃;  去斯门不远,  此名为势分。  未晓到城门,  复为未晓想;  若入过门阃,  便招恶作愆。  若为余想疑,  并皆招恶作;  言宝未藏者,  谓是未举置。   不摄耳听戒作不知语学处  已于别脱经,  半月曾多听;  言我今方了,  戒科咸在斯。  此法在经中,  自觉世尊说;  先当令悔厌,  方遣说其愆。   用骨牙角作针筒学处  角牙骨所成,  针筒不合用;  斯人便自入,  违教罪筒中。  针筒须打破,  其罪应须说;  弃斯憍逸缘,  若留不成悔。  针筒有四种,  鍮铜赤铜铁;  刀子应铁作,  有三品应知:  大者长八指,  小者六余中;  应为乌㭰形,  或似鸡毛曲。  或向余村等,  苾刍虽事急;  针须将一个,  为要拟缝衣。   过量作床学处  苾刍为大众,  作诸床座等;  高善逝八指,  越此不应为。  善逝八指长,  当中人一肘;  长者宜应截,  说罪准常途。   草木绵贮床学处  众僧床卧具,  不应贮杂绵;  故欲恼余人,  罪箭便来射。  蒲台及荻苗,  木绵羊毛等;  斯皆须撤去,  余罪方应说。  云何名为贮?  谓布于床上,  粘着苾刍衣,  令他意不喜。   过量作尼师但那学处  若作尼师但,  大觉三张手;  广便一手半,  过此不应为。  长时应截却,  其罪便须悔;  问言除却未?  方可为蠲愆。   过量作覆疮衣学处  若作覆疮衣,  长佛四张手,  宽须张手二,  越此遂招愆。   过量作雨浴衣学处  如其作雨衣,  长佛六张手,  广应二手半,  异此不应为。   与佛等过量作衣学处  怛他揭多衣,  不合同量作;  长十广有六,  斯名佛衣量。  生在苦毒处,  曾无有少乐;  镇被火烧煮,  斯名训释辞。  若诸犯戒者,  堕于三恶趣;  愚人罪不悔,  由斯堕义成。   第四部别悔法   从非亲尼受食学处  已说于堕罪,  方陈四别悔;  略言其自相,  委悉可应知。  非亲苾刍尼,  于村乞食处;  自手受取食,  便招别悔愆。   受尼指授食学处  若其于俗舍,  苾刍正餐食;  尼来指授时,  与斯酥酪等。  举众皆须报:  姊妹勿为言;  若不一人遮,  合众皆招罪。  内中外三舍,  三处苾刍餐;  上座作遮言,  乃至最下座。  汝且莫为言,  片时待食了;  或可问中外,  颇有遮尼不?  若不问而食,  家中得本愆;  若一不遮时,  外边招恶作。  始从于众首,  皆犯于别悔;  此别别堕愆,  异前波逸底。  若在尼寺中,  施受全无过;  自己财将施,  并由重信心。   学家受食学处  若于学人家,  知众与羯磨;  苾刍饥渴逼,  虽请不应餐。  花华叶等物,  纵受亦无伤;  受床座诵经,  并开非是过。  若于他舍食,  饼惠学家儿;  擘破乃令餐,  勿使空悬望。   阿兰若住处外受食学处  若在阿兰若,  此中多恐怖;  苾刍不应出,  寺外受其餐。  若无观林者,  苾刍出受食;  寺中余处餐,  并悉招其罪。  苾刍犯罪讫,  应还至寺中;  应报诸人言:  我说鄙贱事。   第五部众学法  四种别悔法,  如犯状已陈;  自余众式叉,  次第今当说。  下裙圆整着,  不高亦不下,  不象鼻蛇头,  不作多罗叶,  亦不为豆团,  如是应当学。  支伐罗披着,  好圆整应知,  不太高及下,  好披正覆身,  少为言语声,  亦不高远视。  但睹六尺量,  可长于一寻;  是往俗舍像,  如是应当学。  俗家不覆头,  亦不偏抄服,  及不双抄举,  不叉腰抚肩,  不作蹲地行,  亦不足指去,  不跳不仄足,  不作柱身行,  亦不摇身行,  不掉臂而去,  不作摇头入,  不连手肩排。  未许不辄坐,  坐须善观察;  若重放身时,  此能生大过。  不叠足重踝,  亦不急踡脚;  不得长舒足,  勿使露身形。  下明恭敬食,  不应令钵满;  应留一指许,  并羹次第餐。  行食未当前,  不得预张钵;  钵不安食上,  恭敬可为餐。  团不极小大,  不得预张口;  如其口含食,  不合辄为言。  不以饭覆羹,  亦不菜盖饭;  更作希望意,  由此益贪心。  不欱不[口*((甫-、)/寸)]㗱,  不呵不吹气;  不以饭置唇,  不应毁呰食。  不胀鳃啮半,  不舒舌弹舌;  不为窣睹波,  后破方餐啖。  不舐手舐钵,  不振钵振手;  当作钵中想,  系念可应餐。  不为轻慢心,  观他比坐钵;  污手不捉器,  亦不洒余人。  不于俗舍中,  弃其秽恶水;  钵不除残食,  无替钵不安。  不应立洗钵,  不安崩堕处;  逆流不酌水,  是护钵应知。  次明说法事,  己立前人坐;  或己坐他卧,  无病并不应。  己下他在高,  人前自居后;  他道己非道,  覆顶等同前。  他乘象马舆,  及着鞋履等,  着冠帽系头,  及以花鬘饰,  持盖仗剑甲,  斯皆是慢仪;  除身带病人,  说法便招罪。  不立大小便,  不于青草上;  一二指洟唾,  除病并招愆。  不上过人树,  唯除有难缘;  式叉羯阑尼,  是悉应当学。   七灭诤法  已于众学法,  略言其大纲;  七灭诤相应,  次第今当说。  所谓评论等,  有随法能除;  方便七种殊,  由人有差别。  应差中正人,  摄敛身语者;  众内当差举,  称理和其诤。  无欲无瞋痴,  并以无恐怖,  及移不可移,  除诤应差此。  评论诤若起,  可将现前除;  及以法现前,  当依大师教。  由现前能除,  故斯名现前;  为少慧念者,  且陈其一隅。  若九人十人,  是大众差遣;  此差五或过,  名为差重差。  凡差重差人,  正直明三箧;  上座不朋一,  能为灭诤人。  若无其五德,  设已差应退;  具德者应差,  令作行筹者。  彼可作二筹,  显法及非法:  法筹应可直,  香滑称人心;  非法筹须曲,  臭涩情不乐;  左手盖而行,  法筹应显露。  僧伽应总集,  从初次第行;  先呈其法筹,  三语殷勤与。  如其取法筹,  数多于非法;  是名为法灭,  诤息理应知。  苾刍毁破时,  便招其堕罪;  非法筹多此,  名非法灭诤。  诤虽非法灭,  毁破得小愆;  斯乃是多人,  毗奈耶灭诤。  已说评论诤,  二法可应除;  子细述其缘,  具如广文说。  次明非言诤,  以其三法灭;  谓将可恶法,  诘他清净人。  谓是现前事,  忆念及不痴;  现前如上陈,  余二今应辩。  应知念调伏,  如友苾刍尼;  谤毁实力子,  大师因此制。  应与实力子,  作忆念调伏;  令在上座前,  如是言应说:  大德僧伽听!  被他妄说我;  我乞忆念法,  僧伽应愍听。  如斯三请已,  应令一苾刍;  秉法为彼人,  作忆念羯磨。  次作不痴法,  如恶羯苾刍;  由彼先癫狂,  今秉不痴事。  致在上座前,  白言我昔日;  被狂乱所恼,  为非不觉知。  他便数数诘,  云我为恶行;  我今乞不痴,  毗奈耶应与。  所言犯罪诤,  由四法能除;  自言及现前,  草掩求其性。  既作于罪已,  或诘或不诘;  当在苾刍前,  合掌除其罪。  言大德存念!  我今犯斯罪。  问言见罪不?  报言我今见。  于后不犯不?  报言我不犯。  彼说奥箄迦,  此答言娑度。  犯他胜等罪,  对众而自陈;  此并是自言,  能令诤消殄。  如哥罗苾刍,  被他言所及;  由衣招诘责,  行向释迦城。  现前能灭诤,  名为现前法;  此亦是现前,  重更言其轨。  今说草掩法,  更相斗诤人;  上座应就之,  正理当教示:  报言法难逢,  何为作二党?  无事为诤竞,  轻慢大师言。  言作如是事,  我汝咸有犯;  陈其后边罪,  应可愿蠲除。  作斯言告时,  如其不违逆;  是名住本性,  此朋应亦然。  彼朋意静息,  不为违戾言;  因此诤能除,  名为草掩息。  自言犯斯罪,  对众便言无;  犹如手苾刍,  说有言非有。  与作求罪性,  苾刍令彼臣;  大圣诲亲言,  良由具悲性。  彼亦上座前,  应可从众乞;  大众宜于此,  作法并同前。  欲殄作事诤,  应须众咸集;  如不作违拒,  是诤息应知。◎   已上两卷明波罗底木叉戒本了。次下一卷明跋窣睹等事。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大正藏第 24 册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   尊者毗舍佉造  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  ◎下明于十七跋窣睹等,中述其要事(跋窣睹是事)。  若是旃荼罗,  唱令及酒舍;  淫女王宫处,  此五非行境。  外道诸典籍,  习读将为胜;  及数犯罪人,  所食皆成毒。  常应读佛教,  是恶道良医;  开许读外书,  为欲知其过。  一切智言说,  美妙多譬喻;  岂如外道论,  无理言粗浅。  多畜诸器具,  雕饰皆不许;  若画坐床足,  斯皆外道仪。  苾刍身老病,  若乘舆随听;  杖络及皮衣,  斯皆在开限。  无由帝释请,  遂开于浴室;  并勤定诵人,  咸听小食饭。  不注于眼口,  亦不香薰衣;  不画伞皮鞋,  揩爪令光净。  伞盖有二种,  叶作苇竹成;  若至村中时,  不应正持入。  若作于伞柄,  应与伞盖同;  欠呿开口时,  应将衣手掩。  有缘须笑时,  不得露龂齿;  赞咏大师德,  说法时非过。  不得长作声,  宣唱牟尼典;  读诵宜依法,  随处勿相违。  若学赞德声,  应在于屏处;  为宣扬正法,  不应生染心。  苾刍及尼等,  五众许安居;  若至夏罢时,  五众集随意。  苾刍苾刍尼,  一切戒须学;  求寂求寂女,  受十戒应知。  不独在道行,  亦不独渡水;  不故触男子,  不与男同宿;  不为媒嫁事,  不覆藏他罪;  是名为六法,  正学女应知。  金银不应捉,  不除隐处毛;  亦不掘生地,  不断于青草;  不得不受食,  及以残宿食;  是名为六随,  学之经两岁。  上座于日数,  分明须忆知;  授事在众前,  日日当陈告。  可于六时中,  月半减一日;  减日成其月,  至六成一闰。  如其王作闰,  月数有参差;  苾刍应可随,  由王有势力。  洗手洗钵处,  若作曼荼罗;  不似日月形,  及似塔形势。  苾刍涉路去,  若过神庙堂;  入弹指作声,  伽他说佛语。  若至神庙所,  不应为损益;  苾刍若违教,  便招恶作罪。  苾刍等五众,  不供养天神;  自作若使人,  亦得恶作罪。  若有余因缘,  许香花祭食;  不得违时俗,  损益不应为。  事佛之善神,  随情应供养;  于诸大经内,  遣作皆无犯。  于诸有情类,  常拥护行慈;  由有慈悲种,  不生于苦趣。  爱敬天神者,  常好为供养;  世间皆共然,  由贪生死乐。  皆求世间果,  由是祭邪神;  恼害杀众生,  引他归恶趣。  先已归依佛,  转更事天神;  供养获果少,  不知尊敬处。  破戒着袈裟,  欺弄苾刍像;  无惭啖人食,  事同刚火炭。  应写律教等,  流布能生福;  忘念者令忆,  自身兼读持。  苾刍入浴室,  须揩身体时;  应令敬信人,  勿使不信者。  诸有持戒人,  不供破戒者;  不可令师子,  承事于野干。  此是佛法刺,  正教中死尸;  共住及随行,  皆成不应法。  亲教轨范师,  及父母有病;  假令是破戒,  悉可为供给。  父母老贫病,  乞食半相供;  由斯有大恩,  是故应瞻养。  见有阙乏处,  随事皆供给;  乃至涂足油,  洗沐令身净。  苾刍若用砖,  唯得揩踝足;  余身分不许,  若为病皆听。  不三画插梳,  及带于咒线;  应系于左臂,  为治病开听。  如其病除愈,  应安柱孔中;  医人若遣为,  香涂身不犯。  若以香涂身,  不应出房外;  勿令他嫌慢,  增其不信心。  若有净信者,  为福施香泥;  应涂户扇边,  嗅之能益眼。  净信以香泥,  涂摩苾刍足;  为福宜应受,  去时当洗除。  必有妙香花,  苾刍欲得嗅;  意欲令明眼,  不应生爱心。  听持铁钥匙,  为防衣药故;  勿兴烦恼意,  辄捉打众生。  大众及别人,  持印皆听许;  铜铁木矿石,  砖锡等应为。  别人髑髅像,  或刻为白骨;  大众法轮形,  此是作印相。  凡食小香果,  皆须待核成;  欲令其福增,  僧伽果须熟。  不应临水镜,  爱心观面像;  为病念无常,  照时无有过。  不自断生支,  亦不砖石打;  宜将不净观,  洗除淫染心。  洗足盆内高,  其形如象迹;  竹及多罗叶,  二种扇应持。  若欲除蚊子,  五种拂随听;  枝梢劫贝𦶇,  麻毛并破帛。  若须上高梯,  应结裙下缘;  苾刍不擎重,  应觅俗人持。  苾刍之仪式,  皆与俗不同;  用梳等搔头,  是事咸不可。  若发有尘垢,  头痒手揩摩;  或时将故衣,  此等皆无犯。  寺后西北隅,  安置大便室;  及以小行室,  皆须店门扇。  西北角下房,  安大众瓶水;  此据门南向,  余面准应知。  若见诸俗人,  及老苾刍啑;  应云久长寿,  不言便得罪。  大者见小啑,  应告言无病;  小者于尊年,  即须云敬礼。  凡是啖食时,  及便利未洗;  或一衣在道,  或立秽闹处;  或复食虽了,  口犹未澡漱;  斯皆不礼他,  亦不受他礼。  若于旦起时,  齿木未净口;  礼他及受礼,  并皆招恶作。  见行遍住等,  皆不应礼拜;  佛及大苾刍,  唯此二应礼。  于斯圣教内,  有二种畔睇:  一谓以五轮、  二乃搦其腨。  持戒者不应,  毛绳系蛇项;  如其不肯去,  方便好应驱。  应可用软绳,  徐徐系项弃;  宜安险丛处,  勿对于众人。  如是于鼠等,  皆可兴悲念;  系放无令害,  殷勤善用心。  护戒者悲心,  蚤虱常存念;  置故衣毡内,  应安孔隙中。  若其除壁虱,  可安青草中;  随其乐处行,  勿令生苦害。  油器有三种:  大者受一抄,  小半抄余中,  随情可持用。  道行为法语,  或作圣默然;  住息说伽他,  宿处诵三启。  听持三种绳:  长百五十肘,  短百肘余中,  随处应当用。  如其井池浅,  或可水平流;  长短任应持,  或时全不用。  若为苾刍尼,  演说律仪教;  中间应幔障,  异斯便恶作。  不取贼遗物,  应可善观瞻;  多人共委知,  设取无愆过。  苾刍若种树,  拟充僧果园;  守看经五年,  去时须嘱授。  苾刍不咒誓,  若作似妄语,  亦不赌衣等,  博奕匪尸罗。  苾刍见女人,  若有染心起;  或女生染意,  住处舍应行。  若见苾刍尼,  为来听法故;  不可遣其立,  与物令安坐。  应与砖木枮,  及草稕褥子;  唯此令尼坐,  余物并不应。  尼来至寺中,  应与其卧具;  令用中下者,  上物无宜与。  苾刍苾刍尼,  相对不说罪;  由于所犯过,  愧耻难陈说。  苾刍尼有疑,  于罪应为决;  尼须起尊敬,  勿生轻慢心。  尼入僧寺时,  至门应遣问;  报言无过者,  随意令其入。  欲居兰若人,  应先善三藏;  日月星行次,  皆应分别知。  若在兰若住,  应畜油等物;  他索可相供,  令贼欢喜故。  先是工巧人,  调度不应畜;  医及解书者,  针笔等听持。  苾刍住兰若,  应可务精勤;  出家勤最初,  懈怠便招罪。  纵使行精进,  正法亦须求;  离此见不明,  失信乖修习。  若离正教授,  无宜习定门;  能发狂乱心,  损害禅支路。  于其所住房,  香花等芬馥;  床服咸应尔,  异此心难定。  僧家营作木,  不可持烧染;  若是曲烂者,  许用在无伤。  若为他解劳,  应须观轨式;  彼人有伴属,  勘问乃相容。  若见有女人,  水火等漂害;  苾刍应拯济,  由悲故非犯。  若有人来问,  云何活命缘?  苾刍随事教,  勿使违时俗。  若于寺门下,  或在房檐前;  若有女人时,  苾刍不应住。  已于五欲境,  舍之而不爱;  是故常用心,  念住勤修习。  三世诸如来,  独觉声闻众;  皆依此道去,  能至涅槃城。  弟子观师德,  方可请为依;  师于弟子边,  问知应摄受。  两人随有过,  彼此并招愆;  为斯俱用心,  殷勤好相察。  师须戒行全,  瞻病不吝法;  随时常教授,  当求如是师。  弟子亦具戒,  勤策性柔和;  恭敬于师长,  禅诵无违阙。  有缘自行去,  或复见本师,  入外道归俗,  斯皆失依止。  又复随一人,  作舍依止念;  此即名为舍,  进否善须知。  呵责门徒时,  不可便驱逐;  权听寺内住,  若改命归房。  说有五种呵:  不语不教授;  不受其承事,  遮善品舍衣。  呵责及受忏,  皆须准教行;  此二若乖违,  俱招恶作罪。  懒惰无孝心,  粗言亲恶友;  于师不恭敬,  斯人勿忏摩。  若摈于求寂,  随将上下衣,  并与滤水罗,  师须善观察。  若已受近圆,  应与其六物;  必是难容忍,  随去不须留。  若离本依止,  一宿不应行;  仍除满五年,  善明于戒律。  如其向余处,  缘开五日停;  勤求依止师,  若无不得住。  宜于彼师处,  应为洗摩身;  或染或缝衣,  斯为弟子法。  轨范于作业,  知量可应为;  养护起慈悲,  不应令过分。  教读依止师,  报恩俱给侍;  然于二人处,  恭敬有差殊。  若无教读师,  在处住无犯;  无依不应住,  依止倍存心。  虽断烦恼尽,  复善闲三藏;  若未满十夏,  仍须伏依止。  去师两驿半,  半月一度礼;  此半八日礼,  同处日须三。  若于后夏内,  依止师身亡;  宜应自守心,  更互相监察。  若至三月满,  处无依止人;  第二褒洒陀,  不应于此住。  既为随意事,  勿更褒洒陀;  大圣顺时开,  即名为长净。  更互相教示,  随意圣遣为;  常开长净门,  对治众罪业。  寺中有客至,  主等或时多;  十四五参差,  应随主人作。  若处客来多,  旧住人数少;  主应随彼客,  共为褒洒陀。  僧伽不和合,  对一人守持;  若一人亦无,  心念应言说。  如是作守持,  苾刍衣及钵;  并舍为分别,  兼舍请应知。  大众若和合,  得好人共住;  理应许说戒,  心念亦随听。  必若难缘生,  有事开心念;  应知随意事,  准此亦应为。  大众可同心,  应共作随意;  异此应须唤,  同行者为之。  将去随意时,  可有七八日;  应为告白事,  令使众人知。  坛场应秉法,  界中或出外;  一界不别住,  众事悉应为。  二十十或五,  及以四苾刍;  有此四僧伽,  随应秉诸法。  不得以世尊,  添彼僧伽数;  佛宝殊僧宝,  秉法者应知。  出罪须二十,  近圆十人等;  满五应随意,  四为褒洒陀。  若处秉羯磨,  白等如法成;  名住处应知,  异斯非住处。  苾刍不哑默,  口应宣法言;  是外道愚痴,  诱诳诸无识。  苾刍安居了,  三事应随意;  如不作此事,  无难不应行。  虽有见闻疑,  别遇难缘起;  为护于身命,  越海亦须行。  若有王贼等,  乐闻苾刍戒;  难缘应为说,  无难不应为。  贫人有信心,  富人无信敬;  殷勤乐闻戒,  世尊开为说。  苾刍善三藏,  法师及病人;  众中最大者,  咸应放知事。  闻有明三藏,  远从他处来;  鼓乐及幢幡,  应迎两驿半。  大众鸣揵稚,  随力悉应迎;  美食解疲劳,  请次宜应告。  房舍及卧具,  常不在分限;  给净人相供,  不差知众事。  戒学佛所制,  僧制众同为;  乍可乖众言,  无违世尊教。  众意有多途,  虽立还复废;  岂有能回改,  无二大师言。◎  ◎五月十六日,  应作前安居;  六月十六日,  苾刍为后夏。  但有此二日,  合作安居事;  中间但空住,  不许作安居。  苾刍三月内,  不许外游行;  飞禽于夏时,  亦不离巢去。  若至五月初,  逼夏须存意;  可于其住处,  营饰等应为。  既至十五日,  总收于卧具;  差分卧具人,  应须具德者。  于欲瞋痴怖,  众过并皆无;  善知分未分,  此即应差遣。  毗诃罗波罗,  应须告僧制;  冀令安乐住,  勿使有亏违。  诸人乐住者,  不应为斗诤;  于此受筹人,  当须自审察。  单白告大众:  今是十五日;  僧当共受筹,  明作安居事。  从上行筹已,  次可分房舍;  及以床卧具,  皆从大至终。  若近安居时,  当须善观察;  所行乞食境,  无令事有废。  若于所住处,  知有同行人;  具德有多闻,  并淳善和合。  不令烦恼起,  若起即能除;  有此善伴处,  宜应共居止。  病药并乞食,  斯皆易可求;  无多淫女家,  斯名善行处。  当于隐屏处,  蹲踞对苾刍;  口说安居文,  作法应如是。  我施主某甲,  侍人及作者;  我今于此处,  作前夏安居。  或云作后夏,  有破裂修补;  我于此夏居,  余并同前说。  若于此安居,  无法界外宿;  现在无饶益,  来世受泥犁。  若为寺等事,  并诸杂福业;  制底众食缘,  及以出罪等。  尼违八敬法,  为欲除其罪;  或为下三众,  受戒等须看。  若诸俗人辈,  有请唤等缘;  苾刍察时宜,  须时应往赴。  三宝及父母,  师主等有事;  并诸病患缘,  皆请七日去。  一日二日等,  乃至四十夜;  苾刍应可去,  勿令前事阙。  若有如法事,  察知非是虚;  僧伽共许差,  随情可行去。  仍于一夏中,  过半不在外;  为斯但四十,  若过罪便伤。  饮食若有阙,  医药复难求;  全无供侍人,  去时非破夏。  若处有八难,  及淫女黄门,  并恶兽等缘,  行无破夏罪。  若有罪恶人,  闻来破和众;  恐为非乐事,  出去者无伤。  闻彼斗诤人,  知是己亲友;  不往谏得罪,  停无破夏愆。  若共他作契,  向某处安居;  至日不赴期,  苾刍招恶作。  苾刍若守持,  七日或多日;  在外如逢难,  便住者随听。  若无有余缘,  留住经多日;  辄违于本限,  得罪并破夏。  结界有多途,  略言其四种;  任现所须者,  随事今当说。  大齐两驿半,  减此任当时;  四方应置标,  山河树等记。  可于前相中,  乃至于住处;  除村并势分,  结大界应知。  大众尽须集,  一人秉羯磨;  白二无差𣧘,  斯名结界成。  又为不离衣,  依界秉羯磨;  欲令安乐住,  元由老病缘。  虽复离三衣,  界中别处宿;  除其村势分,  随处任游行。  于前大界内,  欲作小坛场;  应为白二结,  先须解大界。  若欲结小界,  置标相同前;  名曰曼荼罗,  于斯任秉法。  先结于小场,  次结于大界;  依如是次第,  结界者应知。  众咸死转根,  或时俱舍戒;  或尽出界外,  明相过不还。  或时为白四,  大众同心舍;  有斯五种别,  舍大界应知。  凡欲结诸界,  标相复须知:  一树应两标,  分半为其界;  或时以一树,  为其四界标;  四分各相当,  五分便不许。  向下两驿半,  向上数亦然;  齐山顶树梢,  或至篱墙上。  种种庄严具,  皆悉在随听;  莹饰大师形,  令施福增长。  不许安耳珰,  及以足鸣钏;  斯为女人饰,  勿累大师形。  欲使众人散,  鼓乐可潜声;  供具悉应收,  无令有亏失。  或时大众集,  諠闹出高声;  不知时至中,  应鸣䗍击鼓。  若分亡人物,  众大卒难为;  十人为一朋,  或至百千数。  各分取大段,  随人更细分;  得分未分时,  若死须分别。  分竟身方死,  物入四方僧;  若未细分时,  当朋人合得。  有请苾刍处,  并唤苾刍尼;  食罢与施时,  持财安众首。  此应为两分,  或随施主心;  饮食可平分,  佛亦咸同此。  苾刍分施物,  等分应与尼;  式叉摩拏尼,  应二分与一。  将欲圆具人,  亦二分与一;  求寂求寂女,  三分一应知。  若有多苾刍,  苾刍尼众少;  应计人头数,  无宜中半分。  若至大会日,  请像入村城;  能令灾横除,  庄严为生福。  遍洒康庄道,  严仪巷陌中;  散花悬妙幡,  雅丽如天苑。  栴檀及龙脑,  沉水香普薰;  随风处处行,  闻者生钦仰。  鸣螺击鼗鼓,  撞钟告四方;  屯聚震鸿音,  听者生随喜。  鼓乐无停息,  高声出云表;  旃旐遍萦罗,  斯名大法会。  大旗有五种,  鲸牛妙翅龙,  师子画幡旗,  咸持以供养。  人众皆陪从,  法俗两相依;  如是胜庄严,  引导如来入。  由佛入村城,  敬心兴供养;  八部天龙等,  能除众毒恶。  因斯获财利,  大众卖应分;  准价上座知,  善观其好恶。  若有所须人,  随情当上价;  还价未了者,  无宜着此衣。  敬持妻子等,  三宝随一施;  不可为作价,  当随施主心。  歌舞伎乐处,  苾刍令作时;  诸有护戒人,  不应言汝戏。  应告言贤首,  汝可好用心;  供养于大师,  勿生于懒堕。  窣都波挂幡,  不应将物钉;  元初兴造日,  安橛在随听。  塔上然灯供,  苾刍不自升;  有缘须上者,  应可令求寂。  余人无可求,  香水洗双足;  苾刍应自上,  供养大师心。  造寺三五层,  香台或五七;  或可随情作,  小寺五三房。  略论处中寺,  于东西两边;  三层各九房,  房中宽丈二。  后面亦三层,  上取三房地;  中拟安尊像,  檐前不废行。  或可此檐前,  从地为重阁;  随安大尊像,  每日设香花。  前面两房地,  从下作门楼;  门在下层间,  小作应牢固。  入门于一角,  阁道上三层;  出上并平头,  四边皆绝壁。  尼寺限三层,  香台随至五;  寺中房轨则,  准苾刍应知。  佛像形亏坏,  尊经字灭磨;  拭却可重修,  令其更增胜。  制底尊仪影,  新坛足不蹈;  必有缘须过,  可诵圣伽他。  苾刍乞食时,  有人无简别;  佛想唤为佛,  持物而相施。  苾刍应问彼,  详审观其意:  汝唤我为佛,  为是两足尊;  汝唤为法者,  为是尽苦法;  汝唤为僧者,  为是真圣众。  既问决知已,  随彼所乐情;  施者应受之,  此皆无有过。  假令唯一尼,  受请向他舍;  行初留一座,  为拟苾刍来。  苾刍应此座,  求寂亦宜居;  不解愿伽他,  苾刍尼为作。  若无执事人,  随缘诣村落;  获利应须寄,  得人方遣持。  上明诸杂缘,  多是生存事;  下论身死后,  焚葬事须知。  苾刍身既死,  告众鸣健稚;  须唤舆尸人,  柴薪用僧物。  香花幡鼓乐,  送至焚尸林;  亲识及门徒,  愍念相随去。  善亲应可烧,  薪火须丰足;  助以旃檀等,  随有灌酥油。  身疮若有虫,  埋时勿令损;  或安于露地,  草叶覆其身。  一一身躯内,  八万种虫居;  随身共死生,  虽烧亦无过。  应持上下衣,  覆尸令好密;  自余衣钵等,  准法可应分。  烧时随处坐,  略诵无常经;  三启用心听,  各须生厌离。  诸行尽无常,  缘生法皆灭;  刹那不暂住,  如露被风惊。  遍观诸世间,  无有长存者;  咸趣无常海,  共被死波漂。  四大坚性等,  此不可迁移;  生者必无常,  死王威力大。  无常不简择,  善恶戒多闻;  一种皆归死,  不论凡与圣。  诸佛及缘觉,  声闻弟子众;  尚舍无常身,  何况诸凡夫。  如斯法诵已,  方说特崎拏;  还归洗手足,  制底行旋绕。  或可连身洗,  更复着余衣;  去时持故衣,  勿损鲜花服。  诸行无常等,  牟尼之所说;  行思归寺中,  当息悭贪想。  所有诸衣物,  应随阿笈摩;  佛子共平分,  作法如常制。  揵稚诵三启,  礼制底行筹;  及为羯磨时,  五时皆得分。  不应众未聚,  辄共分亡物;  上座及行终,  应行其两分。  作斯定记已,  然后共分财;  设后客人来,  不应与其分。  我死方持与,  悭心作此言;  准斯无决情,  死后宜归众。  决情无吝意,  生存现付与;  随心施别人,  此等成依法。  俗死多悕望,  出家不合然;  如为顾恋心,  是日增生死。  若苾刍身死,  自他财杂乱;  宜应将钵等,  置在于僧前。  观知是亡物,  即应如法分;  所有诸宝等,  准教而处分。  苾刍身若死,  还合苾刍分;  当时无苾刍,  尼众应分取。  苾刍尼若死,  苾刍尼合得;  如其尼若无,  苾刍应作主。  俗舍苾刍死,  无僧由俗人;  宜可与先来,  俱来与求者。  两人俱并乞,  斯应与二人;  或随施主情,  与者宜当受。  或时近多寺,  此家苾刍亡;  随其头所指,  合得亡衣钵。  苾刍负他债,  忽尔卒身亡;  应须细问知,  众用亡衣与。  若是知事人,  为众取他物;  应将众物与,  还债善筹量。  凡是知事人,  向他边取物;  宜应告上座,  保券可分明。  送死幡衣等,  持来施苾刍;  受取理无伤,  令其福增长。  若彼情生悔,  还来索此衣;  苾刍应尽还,  勿令忧火迫。  被举共好人,  同居随一死;  亡衣好人得,  举者不应分。  若无持戒人,  被举有人死;  虽举未蒙解,  宜应共分物。  既有明书券,  出物与他人;  为众若身亡,  众应依契索。  合入众与众,  制底亦皆然;  堪王送与王,  仍除刀箭等。  应用此等物,  作刀子及针;  余并现前分,  本物非分限。  若人宣一颂,  依佛所说经;  由法语得财,  此物宜应受。  牟尼有二法,  教及证应知;  教是阿笈摩,  施法应请分。  安居若过半,  便有舍戒人;  此际苾刍亡,  应与其人分。  造佛窣睹波,  苏迷卢等量;  四畔基牢固,  乃至安宝瓶。  轮一二三四,  如次果应知;  凡夫具德人,  瓦头为制底。  若作佛制底,  轮盖无定数;  过千妙高量,  获福乃无边。  独觉麟喻佛,  不过十三槃;  于彼相轮头,  宝瓶不合置。  制底中安佛,  两边二弟子;  余圣次为行,  诸凡应在外。  次明看病事,  更互可应为;  药直若贫无,  僧物宜当与。  若病人来乞,  洗钵盛净水;  应诵佛伽他,  三遍存心咒。  苾刍为受药,  持将与病人;  如其授者无,  自取亦听服。  不应就病人,  教化取衣钵;  假令虽舍施,  大众不应分。  施者及受者,  教化者情贪;  三俱非净心,  此不应受用。  病者若乐欲,  供养于佛僧;  应用好衣等,  守持粗恶服。  若彼贫无物,  教化可应为;  随情施少多,  令其信增长。  乃至一盘花,  或可持瓶水;  应随病人语,  供养使心欢。  若于己财物,  悭心苦难舍;  宜应用心劝,  令彼供三尊。  或可瞻病人,  为舍衣钵等;  令其睹供养,  引生檀施心。  若于资具内,  有爱着须舍;  当于戒德人,  随情施衣钵。  苾刍虽持戒,  爱钵至身死;  还生自钵中,  受恶毒蛇报。  若患痔漏等,  勿使不信人;  造次辄行医,  割除令苦恼。  如其疗痔病,  药咒可应治;  无医为处方,  不以爪甲截。  若无看病人,  无弟子及药;  大众咸供给,  药乃出僧伽。  必是孤独类,  全无供侍人;  合众并应看,  或可为番次。  若患疥癞病,  勿污僧床褥;  宜将厚衣替,  咸用己私财。  檐厅及门屋,  大小便舍中;  不应看病人,  可居安隐处。  造寺主身死,  被禁或他行;  于斯住五年,  虽贫不应弃。  更可于五年,  与近寺同利;  别为长净事,  守护不令亏。  看守满十年,  若心不乐住;  宜将卧具等,  移安近寺中。  宜应好闭门,  随情向余处;  苾刍如乐住,  任意可应居。  他寺所寄物,  他索即应还;  必若有余缘,  受用诚无过。  施主有先心,  施此非余处;  回将与他寺,  宜应强夺来。  若着僧衣服,  及自上价衣;  不应浣染等,  福增无损故。  若于雨雪时,  不应安露地;  无宜着此服,  入不净室中。  若其过初夜,  卧具不应分;  必知长久停,  宵中亦应给。  应随老次第,  与床并坐枮;  当留一所房,  与客苾刍住。  纵在阿兰若,  随老乐应分;  地树及丛林,  准次皆分给。  设居于静林,  亦须留客处;  为护其衣钵,  异此遂招愆。  若在于迮处,  肘地应分卧;  瓶水及齿木,  药杂器皆分。  有意欲他行,  戾须净扫拭;  如其故令坏,  恶作罪侵身。  正值分房际,  不嘱便外出;  更令依次行,  虽啼不应与。  卧具及饮食,  小者共平分;  花果等亦然,  大师法恒尔。  若彼身重病,  不乐出本房;  乃至未差来,  放免其分次。  若见僧房外,  卧具露地安;  应可持令入,  老病令人举。  见大众卧具,  被火烧水漂;  护身当救持,  不应为造次。  先须出己财,  次出于僧法,  后当持佛物,  是次第应知。  先须请容许,  次可相时宜;  方于三藏中,  随情问疑处。  凡为教授者,  随行住坐卧;  于此四仪中,  说法皆非犯。  诸有受学人,  先须起恭敬;  但除寝卧事,  余三不在遮。  教授学人时,  彼愚心未晓;  悲情善开喻,  百遍不应辞。  苾刍举手打,  屋柱树及墙;  斯皆有愆过,  智者不应作。  臂上不安玔,  咒线任情持;  若有所须时,  系臂无令现。  若诵诸明咒,  不得敬余天;  宜应礼三宝,  持外道咒术。  不于覆钵家,  受饮食床座;  亦不往彼舍,  为其说法等。  必有净信心,  敷妙衣布地;  苾刍应为蹈,  念诸行无常。  但畜三衣者,  唯开一洗裙;  若更畜余衣,  便乖杜多行。  若诸麦豆等,  曾经蒸煮来;  虽复尚坚生,  硬种皆非犯。  呕食出咽喉,  吐却净漱口;  仍除先业力,  颈内有双喉。  若有雕彩扇,  为众畜时听;  苾刍所著衣,  不应同一色。  若是乞食人,  随衣着𢂁细;  于花果树下,  不弃大小便。  寺角中阁道,  木作石不为;  重病不礼他,  亦不受他礼。  洗待身干已,  方可着余衣;  或手拂令干,  或用身巾拭。  若得花香物,  屏处随情嗅;  能使眼目明,  令施福增长。  孙陀利打衣,  寄与难陀着;  世尊闻此事,  因斯制打衣。  得他先打衣,  水洒柔方着;  依旧光华者,  便招越法愆。  知是贼所弃,  死肉有残余;  甘蔗等同然,  对众无宜取。  若以头背跨,  持物路中行;  现苦已招讥,  当来更被压。  若有贵价緂,  举置被虫穿;  苦木叶余香,  裹末便不食。  父母殁亡日,  遗言与苾刍;  此物可应收,  宜将供三宝。  身在他界住,  与彼苾刍欲;  此作法不成,  仍招恶作罪。  贵价高摄婆,  他施应须受;  卖却同分取,  割破不应为。  苾刍不见蛇,  被螫便命过;  压时蛇复死,  为此卧观床。  眠时不照床,  即便招恶作;  不应令象马,  鸡雀斗傍观。  若须其偃带,  是善逝所听;  老病及风羸,  随情可应用。  从斯住处去,  或复拟旋归;  卧具嘱方行,  拂拭令清净。  被他嘱授人,  应须为坚守;  若还应即与,  存心为赏持。  八日十五日,  晒曝看卧具;  每半月常然,  异斯招越法。  大小便利室,  及以众器具;  先至宜应用,  不应随大小。  若众家器物,  当其受用时;  应与先借人,  无令废其事。  上妙绳床座,  众许非别人;  倚版为除劳,  僧私皆悉许。  若大过三夏,  开听一座坐;  如未近圆人,  曾不许同席。  若于俗舍内,  别座不可求;  设令亲教师,  许暂同居席。  如有难缘事,  持众卧衣行;  将者可应眠,  无怖还随次。  若恐怖止息,  受用可如常;  烂破孔穿时,  如法应缝补。  必不堪受用,  乃至衬替衣;  裂破作灯心,  或作泥填孔。  如斯受用时,  欲使身安乐;  复令于施主,  恒为福业因。  别寺有定分,  余人辄来食;  计价当酬直,  此不许分疏。  僧祇卧具物,  记志宜须作;  此是某甲施,  书字好分明。  枮上更安枮,  苾刍重叠坐;  黑耳恶作女,  被压向幽关。  求寂有信心,  存情恭敬戒;  常住之卧具,  此亦合同分。  开皮卧具者,  不许在中方;  俗舍坐权开,  用卧元非许。  熊罴皮总许,  若坐并承足;  边方并悉开,  以皮为卧具。  金银真珠等,  希奇宝庄饰;  并将象牙帖,  此名为大床。  苾刍床上坐,  垂足不至地;  此即是高床,  奉戒者应识。  此二大高床,  苾刍不许坐;  俗亦遮非许,  谓受褒洒陀。  必是坚牢座,  两人容共坐;  床亦许三人,  仍须捡新旧。  必欲分财物,  或告或鸣稚;  或可共行筹,  总告僧伽众。  揵稚有五种,  所为事不同;  任用在当时,  无违大师教。  一度敛稚讫,  更不打一稚;  此即是凶缘,  为表亡人事。  作业三过敛,  摋打两下稚;  如增一大稚,  是谓众常法。  急难稚无定,  为欲警众人;  若为警禅思,  应可摇鸣锡。  客人将入寺,  门外洗手足;  若处水难求,  宜将叶拂打。  既入于寺中,  合掌就尊处;  主唱善来已,  答曰极善来。  主人随所有,  斟量为解劳;  并设非时浆,  令彼心欢喜。  无遑濯手足,  即问僧常制;  闻已可随行,  还如佛亲说。  旧住诸苾刍,  所为作制令;  咸依称理教,  勿使恼众人。  不得于如知,  尊极大师处;  苾刍唤名族,  及以具寿等。  小师于大者,  应唤为大德;  大者于小年,  应命为具寿。  既被众处分,  随力净僧坊;  八日十五日,  鸣稚集弟子。  大小便洟唾,  及以吐血等;  謦咳或弹指,  再三令警觉。  勿在生草上,  及于清水中;  好树及净田,  无宜弃不净。  身安无病苦,  不数食槟榔;  为病乃无违,  苾刍应啖食。  非时欲受用,  于诸果味中;  虽不有开遮,  略教宜详悉。  犹如日日中,  供身恒啖食;  还须安眼药,  佛说遣常为。  于寺内净地,  不可辄剃头;  有病在随听,  了时须扫拭。  若于剃发时,  必须依小大;  若已下手剃,  唤起理不应。  须发随先后,  次拔鼻中毛;  手足爪方除,  须知其次第。  苾刍剃发时,  不作牛毛剪;  若有疮病者,  近处剪无伤。  于三隐密处,  不许辄除毛;  若有病时开,  报知同净行。  剪爪如斧刃,  或可剃刀弯;  甲上听除垢,  不合求光饰。  若在兰若处,  发不过两指;  二指便非咎,  城村不合然。  凡剃发了时,  遍身皆净洗;  有事便开许,  但须净五支。  无俗剃发者,  应可在房中;  苾刍若善闲,  为剃时非犯。  晨朝嚼齿木,  或为说法时,  及以食了时,  不作便招罪。  齿木有三殊,  长须十二指;  短便八指量,  此内总名中。  随是何木条,  大如小指许;  嚼头软成絮,  苦涩者为佳。  齿木既嚼了,  刮舌须存意;  铜铁赤铜鍮,  刮錍随乐作。  若住村城内,  四中随一持;  净洗用灰揩,  勿令生垢污。  必其无此者,  用前所嚼木;  擘破两相揩,  刮舌贫人用。  齿木卒难得,  口齿终须净;  三屑随时用,  权开亦无犯。  前身作毒蛇,  今为长者子;  出家因净口,  常须刮舌錍。  既除其舌垢,  置地杀小虫;  由此佛兴悲,  不许随宜弃。  凡是净口时,  齿木洗方弃;  无水揩尘土,  不然招恶作。  蝇于齿木死,  食此守宫亡;  黄㹨啖斯终,  狗餐还命过。  苾刍有三事,  宜于屏处为:  谓是大小便,  及以嚼齿木。  苾刍许皮履,  但唯开一重;  不许作多重,  俗净方听着。  踏时作声响,  纵净不应畜;  为众在随听,  着时无有罪。  若在严寒国,  冰雪满田中;  此时开富罗,  着否皆随意。  师子象马等,  五皮不合持;  并及此诸筋,  不可将连缀。  自余牙爪兽,  豺及猫狸等;  不合用其皮,  由斯能作害。  若在毗诃罗,  总不听着屐;  得安便转室,  并开俗舍中。  芒竹等为鞋,  苾刍不合著;  脚有风血病,  须着在随听。  若是无船处,  凭牛尾渡河;  象马特水牛,  此悉非遮限。  租田合取分,  耕业绝不听;  守看宜用心,  无令损常住。  险途逢难缘,  自亦持将去;  寺中如有贼,  闹乱可应为。  若在牧牛坊,  殷勤好看守;  不应言谷将,  方便遣如常。  求寂等持粮,  身羸须借助;  勿令其手放,  举下并无伤。  若其全困乏,  苾刍应为持;  袋上系长绳,  可令求寂捉。  贼来惊走弃,  或可渡河时;  此即自收来,  食时无有过。  将车载粮食,  险处恐摧辕;  苾刍应共推,  仍须防轼处。  船中谷食满,  触浅过滩涡;  牵拔助舟人,  无宜触其柁。  染衣须静日,  复非阴午时;  好地不应为,  恐污生讥过。  忽尔逢风雨,  尘惊恐污衣;  可移檐宇中,  污处应摩拭。  同法诸苾刍,  见斗宜应解;  彼若不用语,  舍去不须看。  破持戒信持,  俱持取闻者;  同闻信少欲,  少欲有差殊。  此二共斗时,  两言俱可信;  可问极少欲,  二极乃无争。  若因论法相,  斗诤遂便生;  如其恶不除,  应须为舍置。  合礼处相逢,  虽斗应行敬;  大告言无病,  若违俱得罪。  若入浴室时,  令人防守户;  洗浴事未了,  少信勿令前。  若用众杂彩,  绘画在随听;  不得画众生,  仍开剪花叶。  若在僧房壁,  画白骨死尸;  或时为髑髅,  见者令生厌。  大门扇画神,  舒颜喜含笑;  或为药叉像,  执杖为防非。  画大神通事,  华中现佛形;  及画生死轮,  可于门两颊。  画香台户扇,  药叉神执花;  若于僧大厨,  画神擎美食。  库门药叉像,  手持如意袋;  或擎天德瓶,  口泻诸金宝。  若于供侍堂,  画老苾刍像;  应为敷演势,  开导于众生。  温堂并浴室,  画作五天使;  生老病死系,  其事准经为。  若在养病堂,  画作大师像;  躬持大悲手,  亲扶重病人。  若于水堂处,  雕彩画龙蛇;  若于圊厕中,  应作尸林像。  可在檐廊壁,  画佛本生时;  难行施女男,  舍身并忍事。  如斯画轨式,  缘在逝多园;  长者造寺成,  世尊亲为说。  若在檐房处,  不许火烟熏;  必若有余缘,  无烟可持进。  于好砖地上,  不应辄然火;  若有要缘者,  宜可在炉中。  佛及众中尊老者,  国王恩济于兆庶;  亲教轨范二尊人,  此五善教无宜越。  若有苾刍所为事,  世尊不开亦不遮;  清净不与俗相违,  斯事应行勿疑虑。  若是世间起讥议,  苾刍受用不应为;  略教能令弟子安,  亦明佛是一切智。  若毗奈耶苏怛罗,  于其缘起不能忆;  六大都城随意说,  纵令差互并无愆。  室罗伐城娑鸡多,  婆罗痆斯及占波;  薜舍离城与王舍,  此六大城随处说。  长者谓是给孤独,  憍萨罗国胜光王;  女人谓是毗舍佉,  斯等临时任称说。  婆罗痆斯大城内,  国主名为梵授王;  近住女名褒洒陀,  有大长者名相续。  创在婆罗痆斯国,  法轮初转济群迷;  于斯说法度五人,  为报昔时先愿意。  第二五人邻次度,  为说色等空无我;  总观诸蕴若浮泡,  生死轮回因得出。  初由五人着下裙,  高低不等招讥丑;  令如梵天圆整着,  因斯遂制式叉门。  从次牟尼方制戒,  苏阵那等作淫非;  缘起学处免初人,  此是生天涅槃路。  大哉大德六人众,  由斯广制式叉缘;  悉皆明辩冠当时,  所作事业无重犯。  虽为此等制学处,  因斯洗浊破尸罗;  如信度河至春时,  流澍平原灌众泽。  邬波难陀阿湿迦,  阐陀难陀邬陀夷;  补㮈伐苏六难调,  世尊教中为滓秽。  若有要心不犯戒,  斯则名为上智者;  虽犯能悔亦胜流,  长时不悔生恶趣。  诸佛能超德海岸,  所有施作叵称量;  宣说调伏济众生,  于胜善人能引导。  凡夫无始积无明,  轮转恒迷处长夜;  唯佛能将正法手,  殷勤牵使出幽冥。  阿僧企耶割跛时,  常习大悲熏妙智;  善能调御巡生界,  十种大事必须为。  所谓授记当来佛,  留第三分为众生;  舍利目连第一双,  佛应化者皆自度。  结界之事终须作,  现大神变下天宫;  父母获果说业缘,  最后涅槃归命礼。  敬礼结集诸大德,  牟尼隐教能彰着;  宝舟沉没重令浮,  光明普照无边海。  亦礼侍者阿难陀,  闻持善集于经藏;  令诸品类生欣乐,  烦恼系缚得蠲除。  次礼圣者邬波离,  能正宣通调伏藏;  譬如善持明咒者,  能除恶趣毒蛇王。  次礼尊者迦摄波,  善闲摩窒哩迦藏;  于此世间光普照,  皆令隐义尽敷扬。  次于王城五百众,  结集三藏是应人;  重流法雨润生津,  我悉至诚归命礼。  帝释天王为上首,  阿苏罗众咸恭敬;  遍满空中悉云集,  稽首深心赞希有。  尔时王舍大城侧,  天香普馥满山林;  诸天婇女散名花,  流芳下落弥山际。  次复于彼广严城,  猕猴池边重结集;  七百罗汉弘真轨,  冀令法教得增明。  大哉佛日埋光尽,  遗余法宝恐沈辉;  幸蒙众圣结微言,  得使人天重归仰。  牟尼忘倦久轮回,  为求正法于生死;  愿欲济斯无救者,  冀令众苦尽消除。  头目手足咸持施,  骨肉流血济求人;  男女爱如初月轮,  皆随喜舍归圆寂。  大师牟尼所宣说,  乃至正法未灭来;  应除懈怠断愚痴,  至愿要心勤策励。  言论佛教言中胜,  颂陈正法颂中尊;  我毗舍佉罄微心,  结颂令生易方便。  若于圣说有增减,  前后参差乖次第;  愿弘见者共相容,  无目循涂能不失。  我于苾刍调伏教,  略为少颂收广文;  愿得普共诸群生,  因此能成福智业。  五欲淤泥生厌背,  恒持净信作庄严;  生生常得苾刍身,  坚持佛语穷真际。  若希戒品常清净,  无疑正趣涅槃宫;  常于略颂忆修行,  勿虑一生虚命尽。  乃至世间尚煎生死热, 乃至心内恒为染火烧;  大仙等教犹若弶伽流, 常愿久住洗浊无明垢。  在那烂陀, 已翻此颂, 还至都下,  重勘疏条。 所有福因, 愿沾含识,  专希解脱, 早出生津。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